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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筑府办发[2007]22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市春节期间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避免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市人民欢度春节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认真做好我市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确把握当前消防安全形势,认真抓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今年年初以来,虽然全市火灾形势总体趋好,火灾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均呈现下降的趋势,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全市目前还存在着城乡、区域之间消防事业发展不均衡、社会综合防范体系不完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尽到位、火灾隐患及潜在的危险源还不同程度存在等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春节前黔东南“榕江”一把大火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2月13日下午,黔东南榕江县寨蒿镇晚寨村发生一起特大火灾,受灾162户,烧毁房屋140栋419间,直接财产损失97.2万元。这起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凸显出当前消防安全形势依然很是严峻,不容我们有丝毫疏忽和懈怠。各级政府、部门要深刻吸取黔东南榕江“2.13”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对全市消防安全工作,要保持足够的警惕,坚决做到思想认识上一刻也不能放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一刻也不能懈怠,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全力以赴地抓好以查患治患为首要任务的防火安全工作。

  二、要按照全面铺开、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大力抓好各项消防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针对当地火灾特点和具体实际,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冬季防火和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活动,重点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三合一”建筑、学校及周边环境、农村50户以上村寨等专项治理工作,突出加强对重点问题、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等关键环节上的治理防范和监控,特别是要针对消防管理不到位、用火用电制度不落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堵塞、消防设施缺乏维护保养、严重漠视消防安全的行为,要断然采取措施,加大处罚力度,彻底消除消防责任不具体、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致灾因素,逐条落实解决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带有根本性的问题。要适时地将当前繁重消防监督工作进行“分流”和“下移”,重点引导和强化基层公安派出所对辖区授权监管单位、农村村寨、社区居民住宅楼及平时易疏于管理的天桥、地下商场、夜市及城乡结合地带的小单位、小场所等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做到堵塞漏洞,严防失控漏管,最大限度地遏制了“七小”单位和居民家庭火灾多发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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