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卫生、教育部门要组织精神卫生机构面向学生、家长和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早期识别和干预能力,从预防入手控制网络成瘾。动员社会力量,对网络成瘾的青少年积极采取措施矫治。
要强化家庭、学校的教育监护责任,特别是要强化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监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对违反《
未成年人保护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训诫,责令其严加管教。各级各类学校要向学生宣传国家关于网吧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在国家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在网吧上网的成年学生,不得享受评优、评奖、困难补助。
五、工作职责
(一)文化行政管理部门
1、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要以禁止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为工作重点,坚持严管重罚,强化市场退出机制。对2004年10月18日以来第2次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罚款;第3次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一次接纳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罚款;对一次接纳8名以上(含8名)未成年人或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锁闭门窗经营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2、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执行网吧现场检查记录制度、网吧日常检查频度最低标准制度和网吧违法经营案件处理公示制度。发挥网吧计算机监管平台的作用,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违法经营网吧的黑名单,重点监管列入黑名单的网吧,对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单位给予激励。
3、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对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要做到“市场天天查、执法规范化”,对违法经营的网吧要按照
《条例》依法处罚,针对重点问题要加大处罚力度,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以每人5000元予以处罚,但处罚金额不能超过15000元,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经营非法网络游戏的网吧按每台500元予以处罚。
4、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管理责任制,将审批、监管责任落实到人;要按照《山西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确保政令畅通。对出现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违法审批、监管不力、处罚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或为违法经营者充当保护伞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网吧管理中违法审批、疏于管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