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市级儿童活动中心。完善儿童校外活动设施和场所,将儿童校外教育、文化、科技、体育、娱乐等设施建设纳入本地区建设规划。
4.各级各类学校在管理和使用好学生课外场所的基础上,向社区青少年开放。各主管部门要不断提高儿童活动场所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师资培训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确保儿童活动场所的社会效益。
5.加强儿童生存、保护、发展领域的理论研究和科学研究力度,提高理论和科研服务儿童的能力。
6.鼓励创作有益于儿童身心健康的优秀儿童图书、影视、音乐、戏剧、舞蹈等作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科技、娱乐等活动,丰富儿童精神生活。
7.广泛开展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创建活动,丰富五好文明家庭活动时代内涵,完善标准,倡导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社区和家庭关系,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8.加强广告、文学作品、网络信息和网络游戏的监管工作,建立媒体网络监测系统,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9.完善儿童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无锡市收养登记管理系统,建立弃婴权益保障和福利服务区域中心,为弃婴提供收养、寄养、送养等综合性福利服务,完善孤儿与弃婴供养、教育、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立流浪儿童救助中心,开展对流浪儿童的救助与教育。
五、儿童与文化
加强儿童文化教育,提高儿童文化素养。
(一)主要目标
1.提高儿童少年文化艺术素养
--每三年举办一届“无锡市少儿艺术节”,每年举办一届百灵文艺汇演。
--市、市(县)文化馆内设儿童文化活动室,开展少儿艺术培训活动。
2.加强少儿文化设施建设
--市、市(县)、区建成有独立建制或独立挂牌的少儿图书馆,市级少儿图书馆达到部颁一级以上标准;市(县)少儿图书馆达到部颁二级以上标准;乡镇文化站设立儿童阅览室或儿童专用书架。
--所有的镇要建成不同规模、不同类型农村儿童文化园。
3.为儿童少年提供丰富健康的精神产品
--办好教育电视台,市、市(县)电台、电视台设置儿童少年专栏或专题节目。
--至2010年,全市创作5件以上优秀儿童少年文艺作品。
--力争2010年内打造两个以上“无锡造”动漫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