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川教[2005]112号)
省内各高等学校:
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新颁发的《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规定》),是当前高等学校的一项重要任务。为确保2005年9月1日起在全省高等学校实行新
《规定》,现将《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
《规定》顺利贯彻实施。
《规定》是新时期高等教育管理的重要规章,是高等学校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学生管理的政策依据。贯彻实施
《规定》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把贯彻实施
《规定》列入工作日程,建立相应机构,成立由校领导负责的领导小组,对
《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统一组织、精心安排,做到工作思路清楚、工作标准明确,使贯彻实施
《规定》的过程成为树立学生管理工作新理念、建立学生管理新制度的过程。
二、认真组织学习,正确把握
《规定》的精神和要求。各高等学校要及时组织师生认真学习
《规定》,弄清
《规定》体现的原则和基本内容,把握主要精神,明确权利和义务、职权和责任。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和学习《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对学生进行一次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使学生对
《规定》熟知、遵守、践行,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高校要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对
《规定》进行深入研讨,准确把握
《规定》的精神实质,为制定本校的学生管理实施细则打好基础。同时,要充分发挥高校资源优势,对
《规定》贯彻实施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使贯彻实施
《规定》深入人心,真正做到认识到位、制度到位、队伍到位、监督到位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