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直全民义务植树先进单位的通报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直全民义务植树先进单位的通报
(肇府[200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十五”期间,我市市直单位广大干部职工、驻肇部队官兵积极响应党和国家提出的绿化祖国与建设秀丽山川的号召,投身到绿化国土的伟大事业中,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为绿化肇庆、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肇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贡献。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授予肇庆军分区等25个单位为全民义务植树先进单位,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各地、各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先进典范为榜样,进一步提高对绿化造林重要性的认识,为绿化肇庆大地,建设和谐肇庆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市直全民义务植树先进单位名单

肇 庆 市 人 民 政 府

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市直全民义务植树先进单位名单

  肇庆军分区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

  市林业局

  团市委

  市公安交警支队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