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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6〕161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6年国庆和中秋佳节即将到来。为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节日期间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庆节期间,城乡居民出行活动频繁,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人员大量增加,安全管理工作任务繁重。同时,秋季风干物燥,防火、消防工作形势严峻。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企业法人负责制,把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节前,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涉及人身安全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要深查细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周密细致地制定工作方案,狠抓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对重大危险源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二、确保各类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

  切实做好重点旅游景区天气情况、游客数量、交通住宿等相关信息及境外旅游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引导游客合理选择旅游路线。认真开展旅游景点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凡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要坚决停止运营使用;对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要制定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切实加强对各种体育、文化、娱乐和其他大型活动的组织管理,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合理疏导群众,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消防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文化娱乐、宾馆饭店、车站、码头、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

  三、加大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力度

  要提前做好客流预测和分析,制定周密的节日运输方案,合理安排船期、车次、航班,确保节日旅客出行安全有序。要加强对运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违章驾驶,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对各类运输工具进行全面检查,坚决杜绝带病运营,严禁农用车载客,严禁车船超速、超载、超限运输。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船、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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