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


  (三十八)强化资源节约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的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节能篇”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和保证建筑节能设计实施的施工图设计审查制度。建立重点耗能产品和新建建筑项目市场准入制度,重点耗能产品必须达到最低效能标准,新建建筑必须符合建筑节能设计规范要求。建立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和节水管理制度。加强和完善能源、水、土地等重要资源及节能、节水、节地的统计核算制度。

  (三十九)组建市能源利用监察机构,配备人员,落实费用,强化能源监察管理执法工作。

  九、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四十)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作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专门用于资源节约、基础管理、技术推广、示范项目、宣传培训、能源利用监察和能力建设工作。市经贸局要联合有关部门制定该专项资金的使用安排计划并加强监督管理。

  十、切实加强领导,形成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合力

  (四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含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下同)、各有关部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高度,切实把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大事,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活动。市成立建设节约型社会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对全市资源节约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统筹解决在推进建设节约型社会中遇到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狠抓落实。

  (四十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宣传、广播、影视、教育、共青团、工会等部门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新闻媒体大张旗鼓、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良好舆论氛围。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在青少年中开展“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粒粮食、每一分钱”的资源节约宣传和实践活动。各级工会要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技术革新和资源节约合理化建议活动。教育部门要将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加强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节能节水管理人员和重点用能设备操作人员及节能、节水执法监督人员、监测机构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