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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意见

  3.及时维修、更新有碍市容观瞻的交警设施。
  (五)市房管局(责任人:副局长高清发)
  1.监督指导蚌山区物业办做好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监督物业企业和业主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2.积极配合蚌山区物业办,重点加强对太平街10号区磨玉市场物业公司整治,督促其履行职责。
  (六)市工商局(责任人:纪检组长毕玉海)
  1.整治市场秩序。取缔市场出入口的流动摊点,严禁越线经营,杜绝“伸舌头”现象,杜绝乱挂广告招牌现象;负责市场卫生保洁,保持整洁;整治车辆秩序,营运车辆要在指定位置停放。高标准整治太平街市场,协助整治二马路新市场。
  2.对中荣街北段西侧修鞋市场划线经营,限定经营区域,规范管理。
  (七)市交通局(责任人:副书记王大鹏)
  1.加强城市公交车辆管理,按规定停靠站台;出租车车容车貌整洁,驾驶员礼貌待客,车内有文明创建标语。
  2.清理公交站台、公交站牌上小广告,更新破损公交站台、站牌及广告。
  (八)市卫生局(责任人:助理调研员潘克忠)
  配合市直相关部门和蚌山区对各类饮食市场进行整治。
  (九)市城市规划局(责任人:副局长刘贤斌)
  将二马路老市场改造和蚂虾街市场迁移列入规划。
  (十)蚌埠供电公司(责任人:党委书记黄进)
  清理主次干道两侧配电箱上小广告,更新破旧配电设施。
  (十一)电信蚌埠分公司、移动蚌埠分公司、联通蚌埠分公司(责任人:副总经理赵树范 党委副书记陈治友 副总经理潘礼武)
  1.对移交的乱写、乱涂、乱画、制售假证通讯号码及时停机。
  2.清理主次干道两侧通讯设施上小广告。
  (十二)市邮政局(责任人:副局长陈兵盛)
  加强主次干道两侧书报亭经营业务的管理,及时清理邮箱和邮筒上的乱涂乱贴,更新破旧邮箱和邮筒。
  四、实施步骤
  (一)整治实施阶段(2006年7月20日至8月14日)各责任单位按任务分工,全面落实整治任务。
  (二)整改提高阶段(2006年8月15日至8月20日)各责任单位巩固工作成果,检查易反弹、易回潮问题,制定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三)总结推广阶段(2006年8月21日至9月30日)各责任单位自我考评,市领导小组进行总结评议,并在全市推广。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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