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西江发生洪水,北街水文站水位超过警戒水位3.8米但低于20年一遇洪水位4.63米时,江新联围蓬江、江海、新会各堤段的防洪安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区分别负责防守。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由市三防指挥部及蓬江、江海、新会3区的三防指挥部分级指挥。
(二)当西江发生洪水,北街水文站水位超过20年一遇洪水位4.63米时,成立市江新联围抗洪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江新联围的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市江新联围抗洪救灾指挥部指挥长由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三防工作的副市长、江新联围防汛责任人、蓬江区区长、江海区区长、新会区区长、江门军分区参谋长、市水利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局、市经贸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市政局、市粮食局、省电信公司江门分公司、广东移动通信江门分公司、中国联通江门分公司、江门供电局、江门海事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气象局、武警江门支队、省水文局江门分局、市江新联围工程管理处等单位的主要领导组成。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蓬江、江海、新会3区分别成立江新联围抗洪抢险救灾前线指挥部,组成成员由各区自行确定,各自做好防守地段抗洪抢险救灾的相关工作。
市江新联围抗洪抢险救灾指挥部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统一组织指挥江新联围的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在汛情紧急的情况下,指挥部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投入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
市江新联围抗洪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水文气象、抗洪抢险救灾、生活安置和物资供应、医疗卫生、电力通讯保障、治安消防、宣传报道等8个工作组。各组的组成和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由市三防指挥部牵头,市委办公室、市府办公室、市江新联围工程管理处组成。其职责主要是:
(1)了解、收集和汇总江新联围有关水情、险情、灾情,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报告,并及时传达省、市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指示;
(2)负责与蓬江、江海、新会3 区的江新联围抗洪抢险救灾前线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保持联系,协调其他工作小组的工作;
(3)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抗洪抢险情况及灾情;
(4)负责处理指挥部的事务,办理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水文气象组:由省水文局江门分局牵头,市气象局组成。其职责主要是:
(1)负责对西江水情、雨情、风情的监测和预报,及时为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
(2)省水文局江门分局负责每隔1小时向指挥部汇报1次西江水情的最新动态,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布水文预报;
(3)市气象局负责向指挥部提供相应的抗洪抢险救灾气象服务,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信息。
3、抗洪抢险救灾组:由江门军分区牵头,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市政局、江门海事局、武警江门支队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有:
(1)根据抗洪抢险需要,调集当地驻军、武警、预备役和民兵赶赴现场,解救和转移洪水围困的人员;
(2)当江新联围沿线堤防、水闸、公路、桥梁、港口以及市政设施出现险情或被破坏时,负责制定抢险技术方案,并组织相应的设施设备、物资和人力进行应急抢险和抢修;
(3)负责抗洪抢险交通运输车辆的组织调度;
(4)负责维护江新联围沿线江河的水上交通秩序,实施水上救助;视西江洪水和风浪情况,发布关于江新联围河段范围内禁止船舶通航(或有限度通航)的通知,并实施监管,以减少浪波对堤防的冲刷;
(5)进行险情调查和灾情评估;
(6)组织人员开展救灾复产的各项工作。
4、生活安置和物资供应组: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经贸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粮食局等单位组成。其职责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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