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授予重庆市大地矿山安全评价有限责任公司和重庆星辰安全工程评价有限公司煤矿乙级安全评价资质的通知
(渝煤安监技装字〔2006〕63号)
各产煤区县(自治县、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工作站)及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第13号令《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和《关于贯彻实施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安监管司办字[2004]139号)的要求,我局对重庆市大地矿山安全评价有限责任公司和重庆星辰安全工程评价有限公司上报的材料进行了审查,并进行了现场核查。决定授予这两个单位煤矿乙级安全评价资质。获得煤矿乙级安全评价资质单位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好煤矿安全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