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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信用乡镇”的通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信用乡镇”的通报
(黄政办发[2006]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农村信用工程”的号召,我市全面开展以评定农户信用等级、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于2002年度和2003年度共创建“信用乡镇”37个,并经市政府组织评审验收予以通报。根据有关规定,市政府2005年对上述37个“信用乡镇”进行了复查,经评审验收,确认全部符合“信用乡镇”标准。市政府决定再次授予麻城市乘马岗镇等37个乡(镇、办事处)为“信用乡镇”(名单见附件),并予以通报表彰。

  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黄冈市2005年度复查确认“信用乡镇”名单

  麻城市:乘马岗镇、木子店镇、福田河镇、 盐田河镇  张家畈镇、三河镇、阎家河镇、黄土岗镇、  顺河镇、鼓楼办事处
  武穴市:田家镇、龙坪镇、石佛寺镇、大法寺镇、大金镇、四望镇、刊江办事处、万丈湖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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