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我省水稻、生猪、烟叶、柑橘、蔬菜等优势特色农产品和农业新技术的推广运用,将产业化程度较高,对地方经济影响较大的主导产业作为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项目,推行"政府主导推动,龙头企业支持,农户自愿参与,保险公司商业化运作,财政适当补贴"的经营模式,选择有代表性的市州、县市区开展试点,总结完善后逐步在全省推广。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开展农房保险试点。探索发展政府推动、相关政策支持的涵盖农业、农房、农民人身意外伤害和疾病保障等综合保险模式。
(三)努力发展适合农民的人身保险。针对农村特点和农民需求,开发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缴费灵活、投保简便的农村人身保险产品。完善计划生育节育手术保险、独生子女保险和计划生育夫妇养老保险制度,推动和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积极探索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有效方式,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发展。
三、大力推进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四)充分发挥保险在防灾防损和灾害事故处置中的重要作用。公安、消防、交通、安全生产、煤炭、建设、旅游等部门要与保险监管部门加强沟通和协作,建立合作机制,努力将商业保险纳入灾害事故救助之中,在认真落实《
道路交通安全法》、《
煤炭法》、《
建筑法》、《
道路运输条例》、《
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强制保险的规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关系国计民生、与市场经济配套的各种责任保险,建立、健全灾害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构筑我省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推动保险业参与"平安湖南"建设。
(五)保险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监管,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全面推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加快建立我省机动车辆保险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保险信息、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与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保险费率杠杆的激励约束作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强化交通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