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坚持安全发展,明确年度控制指标
  2007年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93人以内,其中工矿商贸企业死亡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61人以内,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人以内。各县区、开发区的控制目标由市安委会另行下达。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把安全生产目标纳入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总体发展规划,全面部署安排,认真分解下达,坚决兑现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
  1、做好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审查工作。进一步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把住建设项目的项目立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关,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审查率达100%,杜绝新建项目出现新的安全生产欠帐。
  2、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法》和国家有关部委以及配套规章等规定,对申请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严格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对达不到颁证标准的企业,一律不予颁证。对无证生产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企业,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决予以取缔,同时要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3、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市安全生产信息中心建设,建立省、市、县联网的视频会议系统,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调度和信息工作体系,提高应急能力和事故处置效率。着力推广现代信息技术在安全生产监管中的具体应用,建设“数字安监”信息系统。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重大危险源普查和监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家组,完善专家人才库,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增强协调性和针对性。
  4、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增加安全投入。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已经出台的安全费用提取、安全风险抵押等政策措施。
  全市所有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或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民银行联合制定的《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6〕369号),将用于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专项资金专户存储。落实省安监局、省财政厅《江西省高危企业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管理试行办法》(赣安监管〔2005〕256号),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投入资金。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