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扶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措施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为确保这项工程的顺利进行,要建立多层次、多渠道投入机制,千方百计筹措建设资金,加快建设步伐。
1、杜山路口到沼山镇、葛店开发区到庙岭镇、燕矶到沙窝乡、太和镇到宅俊集镇的4条管网及管材管件招标后的费用从市财政配套资金中列支;市玉泉自来水公司负责整个施工工程,包括管网的安装、加压设施建设和调试、冲洗等;管网通过的区乡镇负责施工的协调、管槽的挖填、青苗补偿工作及相关费用。
2、乡镇政府所在地到行政村(自然村)的管网以各区为项目业主,管网建设费用按验收合格核定的工程量补助到项目,其补助经费从中央预算资金和省配套资金中列支。
3、自然湾(村)内入农户的支管网、水表、水咀等材料及安装费用由用户筹资解决。
4、利用现有水库、山泉、湖泊新建集中井和引蓄供水工程,按农村人口240元/人的标准进行补贴,从中央预算资金和省配套资金中列支。
5、供水管径按供给农村安全饮水总人数的用水标准核算,因工业供水或其他原因需要加大管径,其增加投入的部分由受益企业承担。
6、农村供水水价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优质优价的原则确定。面向农村的供水企业,根据不同使用性质实行级差水价。制定和调整农村供水水价要实行听证会制度和公告制度,其水价由市物价部门核定。
7、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单位勘测设计费、工程监理费、工程审计费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下限的30%收取,列入工程成本。
8、对新建的梁子岛水厂、涂镇水厂鼓励民营投资,政府按政策给予补助。
9、供水部门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要免收增容费、调试费、冲洗费等费用;国土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用地作为公益性建设用地,统一纳入当地年度建设用地计划,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供电部门负责农村供水工程所需架设输电专线的,免收增容费,统一实行公益性用电电价;交通部门在农村饮水管道穿越公路时,应给予支持,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供水管道穿越集镇所在地,城管部门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管道建成后,由当地乡、镇政府、街办督促施工单位恢复原状。
10、为了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实现同网同质同价的统一标准,鼓励市玉泉自来水公司重组兼并太和水厂、葛店开发区水厂、燕矶水厂等企业。人员安置由企业所在地政府负责,市财政给予适当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