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交通:进一步深化“四客一危”渡口渡船和低质量船舶等专项整治;加强重点水域、重点航线的安全监管;由农业部门牵头,继续开展“平安渔业”活动。
建筑施工:以防范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深化房屋建筑、道路、铁路、水利和电力工程建设等安全整治;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动态监管;加强村镇建设施工安全监管。
民爆器材:深化民爆行业整治“四超”工作;推广工业炸药生产线安装电子监控设备、自动化遥控操作等安全防范技术措施;省公安厅、省国防工办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民用爆炸物品流通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
消防安全:开展火灾隐患普查,重点排查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存在的“三合一”、“多合一”重大火灾隐患;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跟踪监管,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继续突出抓好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三个基本条件”的落实。
其他行业领域:(1)铁路部门抓好铁路平交道口隐患治理,实施铁路第六次大面积提速安全环境专项治理工程。(2)电力部门加强电网安全监管,防范大范围停电事故。(3)旅游、质监、卫生、教育等部门,继续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
(五)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
1加快安全生产地方配套立法进度,推动《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出台;同时,指导督促企业安全生产建章立制。
2开展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行动,形成执法合力;充分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各种手段,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积极创造条件组建省安全生产执法总队。
3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规范事故调查工作。对查处的典型事故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已处理事故的落实情况,实施跟踪督办。
4加强执法监督,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监管和指导。
5认真贯彻落实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国家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
6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忧患、实干、执行、自律“四个意识”,倡导勤勉敬业、求真务实、雷厉风行、廉洁奉献“四种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廉洁执法,维护良好的队伍形象。
(六)增强应急救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