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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赣府厅发〔2007〕16号 2007年2月17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07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7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06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用安全发展理念引领安全生产工作,用安全生产方针指导安全监督管理,突出安全许可、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应急救援四个重点,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全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特别是工业经济大幅增长、公路建设和工程建设大幅增长、机动车和驾驶员大幅增长的形势下,确保了全年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实现了年度安全生产三大目标。一是实现了杜绝特大事故的总体目标。2006年,全省没有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的特大事故,是第一次实现省政府提出的“两杜绝、一减少”总体目标,是全国4个没有发生10人以上特大事故的省份之一,是1991年以来首次没有发生特大事故的年份。二是实现了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降到3000人以内的奋斗目标。2006年,全省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为2902人,比上年减少422人、下降12.07%,这是在“十五”期间减少1222人、年均下降6.72%的基础上,连续第6年稳定下降。三是实现了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各个领域控制考核目标。全省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为国务院安委会考核目标的88.29%,即少死亡385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应当清醒地看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是事故总量仍然偏大。反映安全生产总体水平的四项相对指标中,除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从业人员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之外,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二是烟花爆竹和工矿商贸其他企业等领域事故反弹。三是煤矿、烟花爆竹领域非法生产时常反复。四是安全基础还很薄弱。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还未根本解决,安全监管任务仍然十分繁重。
  2007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一年,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的“落实年”,是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的“攻坚年”,是安全生产依法行政的“规范年”。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2007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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