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锐意创新,追求实效
加强信息化管理体制创新,在规划、执行、评价、完善等各个环节予以特别重视,从体制、制度、技术、市场等方面增强创新力度,力争使山西省信息化发展与时俱进。
1.体制创新。加强信息化的协调机制建设,从根本上解决部门协调难和利益平衡难的问题,改变各自为政、条块分割,不利于提高政府决策和信息能力的局面。通过合并和整合建立一个全省的信息化管理部门,实现集规划、协调、管理、监督和研究于一体的强有力的、有一定层次和行政权利的信息化执行机构。创造一个能够充分吸纳各种力量参与信息化建设的体制和机制。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和政府指导相结合,广泛吸纳国内外的资本、人才、技术和经验参与到信息化建设中来。
2.制度创新。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政府的组织和管理,增强为民服务意识,适应信息时代发展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过股份制改造,实现资产重组,规模化经营,按照政策引导,企业自主的原则,组建几个有竞争力的集团或股份制公司,探索虚拟联合,加强产业集聚,拓展产业链。
3.技术创新。要加大力度对信息技术的跟踪研发,要提高自主研发的比重。要注重开发实用的、关键性、有重大突破的技术,大力推广,提高应用普及水平。加强和国内外合作,提升我省信息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水平。
4.市场创新。要以市场为导向,开发新产品,创品牌效益。“十一五”期间要抓好新型电子元器件和新型显示器件生产设备的生产,发展汽车电子,拓展数字电视产业链,争取软件外包,开拓电信多元化和个性化服务,推进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和物流基地建设。
四、营造环境,多方融资
改善信息化投融资环境,增加信息化建设的投入。设立信息化发展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引导支持传统产业信息化改造、示范项目、有潜力的IT企业发展等。做好有山西特色的信息化项目的研究和开发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扶持,吸引境外投资。从多方位探索改善和缓解山西省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面临的投入动力不足的问题,尤其是重视发挥风险资本的作用,建立健全资本运作机制。加快信息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一个与市场经济、信息化特点相适应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和外资投入为重要来源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加强信息化建设资金使用的管理力度,统筹规划,合理使用,严格审批,降低风险,力争以最小的成本,创造最佳的效益。
1.投融资政策。政府资金支持的重点是:传统产业的信息化改造、企业信息化、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建设、重点信息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软件开发应用的重大工程。
(1)支持重点信息化项目的方式为政府贴息入股和政府参股,贴息入股方式为主。
(2)通过政府批准立项,特别是通过批准进入信息化示范工程的项目,利用符合政府产业政策的信用,向社会融资,如:银行贷款、国内外投资、风险投资和个体投资等。
(3)政府以拨款或“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电子政务建设的重点工程,引导行业组织信息网络平台建设。
2.税费政策。
(1)通过传统产业的信息化改造,使得企业的技术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企业的信息技术含量达到高新企业标准的,由有关部门组织认定,根据《
山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及时变更企业技术性质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2)根据晋政发〔2003〕28号有关规定,传统产业和接替产业运用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后的产值、利润、上缴的税额三年内平均增长20%以上,或者新产品产值占产品总产值50%以上且新产品产销率达到98%以上的企业,经认定后,用于企业信息化改造的各项费用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10%以上,其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据实列支外,年终经税务行政部门审核,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信息化改造过程中必须购置的关键设备、测试仪器以及购买软件和专利所发生的费用,经税务行政部门核准后,可以在成本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