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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森林防火抢险应急预案和许昌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8.4 重、特大森林火灾分级标准

  一、重大森林火灾是指以下情况之一的火灾

  1.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2.威胁居民点、重要设施、原始森林,或者位于与外省交界地区、省辖市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3.连续燃烧48小时以上,尚不能控制的森林火灾;

  4.发生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旅游区、天然林区及其它重点林区、受害森林面积5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5.需要省政府和军队、武警部队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6.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以及其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

  二、特大森林火灾

  特大森林火灾是指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火灾。

许昌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保障全市国土生态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坚持快速反应、紧急处置、控灾减灾的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联动、各司其职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以地方政府为主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信息共享、平战结合的原则。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全国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河南省植物检疫条例》、《河南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许昌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发生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预防、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是指对本地森林(林木、林木种苗及繁殖材料)造成(或具潜在)重大危害的森林病、虫、鼠(兔)害、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灾害。主要包括两类:

  (1)本市发生的暴发性或危险性森林病、虫、鼠(兔)害、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如杨树病虫害、草履蚧等。

  (2)市外传入我市的能够对森林资源构成毁灭性灾害的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灾害,如美国白蛾等。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指挥部及其职责

  根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需要,成立许昌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

  市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林业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建委、市民政局、市有关通信部门、市卫生局、许昌火车站、市邮政局、市气象局、市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

  (1)研究确定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方案;

  (2)研究确定监测预警支持系统、应急保障队伍、保障体系,批准发布预警公告;

  (3)宣布启动或结束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应急防控工作;

  (4)协调、解决应急防控中遇到的资金、物资、交通、气象、保卫、通讯、人员、封锁、救助等问题;

  (5)审查批准市指挥部办公室或专家组提交的工作报告或评估报告等。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专家组,并根据预案启动需要,由涉及县(市、区)政府成立现场指挥部。

  2.2 市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市林业局分管副局长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市林业局办公室、植树造林科、资源林政法规科、发展计划与经济管理科和市森林公安分局、市森防站、许昌林科所、市林技站及其他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主要职责是:

  (1)贯彻市指挥部意见,组织实施应急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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