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安、交通和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要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和对运输工具、设施的安全检查,严禁将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教育管理,努力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消除事故隐患。对县乡道路、山区道路和渡口,特别是要对乡镇小渡口和各种船舶船只进行安全整治和监管,严格规范管理,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3、公安、铁路、公路交通和城市客运部门要规范执法行为,整顿运输市场秩序,打击“黑车”、“宰客”和“车匪路霸”等各种侵害旅客合法权益的非法活动。同时,要确实做好防火、防爆和危险物品的查禁工作,完善现行的安全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严禁旅客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乘坐车船。
4、春运办和荆门车务段、交通局、气象局、新闻单位要及时准确做好客流、运力调整、气象等信息披露工作,为旅客出行创造便利条件。各交通运输部门要增设窗口,延长售票时间,采取各种有效方式方便旅客购票。春运办、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妥善处理春运中出现的各种纠纷,公布服务监督电话。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和导向作用,努力提高服务质量,让群众满意。
5、市旅游局要及时做好春节旅游各项工作;荆门供电公司要保障车站、渡口等交通重点部位供电;发改委、财政局、工商局、劳动局、物价局、军分区、武警支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根据自身职能,努力为春运工作营造好的条件和氛围,确保春运工作顺利进行。
三、总结表彰阶段(2006年2月23日-3月15日)
1、春运结束后,各县市区、各春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搞好总结,并及时上报市春运办。
2、市春运办在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总结的基础上进行验收复核,对全市春运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提请市政府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3、市春运办及时向省春运办报告我市春运工作总结及表彰情况。
荆门市2006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甑建桥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进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蔡卫华 市经委副主任
成 员:邵祖江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李学军 市交通局副局长
李维德 市财政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