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结合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和普法教育,广泛开展全社会诚信宣传教育,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道德规范。二是按照
中宣部等六部委《关于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及中央文明办等五部委开展的“共铸诚信”活动要求,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诚信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大力普及信用知识,开展培训活动。组织编写信用知识读本等教材,开展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以及各行业、企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四是在社会公众中开展签署“守法诚信公约”、“诚信知识竞赛”等活动,形成全民自觉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启动阶段,从2006年初到2006年底。以商业诚信和企业诚信为重点的“诚信龙江”建设开始启动。《“诚信龙江”建设工作方案》及省直机关、重点行业、部门诚信建设方案有效实施;重点企业及其法人代表的信用档案数据库基本建立;对严重失信典型实行通报制度,失信惩戒机制发挥作用;《黑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力争出台,市场经济秩序初步改善。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阶段,从2007年初到2008年底。“诚信龙江”建设全面启动。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基本建立;《黑龙江省个人信用信息管理条例》、《黑龙江省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及《公务员诚信守则》等法规规章适时出台;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得到发展,市场经济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政府、企业、个人和中介组织诚实守信的良好局面得到形成。
第三阶段:完善提高阶段,从2009年初到2010年底。联合征信平台及查询发布系统建成,较为完善的政府、企业、个人诚信体系初步建立。全社会诚信意识基本形成,诚信水平显著提高,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发展环境明显好转。
五、当前重点工作
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从现在开始,重点抓好以下15个行业(部门)诚信建设:
(一)金融行业
银行业:由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共同牵头组织实施,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配合。
工作内容:1、抓好企业和个人信贷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确保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稳定运行;2、加强征信市场的监管,整治误导投资者和非法违规融资行为;3、发挥银行业同业协会的作用,运用“黑名单”等行政、法律手段,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4、创新理念,规范操作,优质服务,加大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