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负责学生常见病及传染病的监测、预报和控制工作。
3负责制定校园食品卫生安全预案,建立校园食品卫生安全预警机制和情况通报制度。
4负责学校医务室建设的指导和校医的培训工作。
(八)市工商局
1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和服务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校园周边市场、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依法取缔校园周边无照经营等非法经营行为。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扫黄打非”整治工作。
(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负责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工作。
(十)市新闻出版局
1负责校园周边书报刊及计算机软件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2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拒绝有害读物进校园”活动的宣传工作。
3负责打击盗版教材、盗版教辅材料工作。
(十一)市规划局
负责校园周边红线外违法建筑的界定和主管范围内违法建筑的整治工作。
(十二)市房管局
负责校园危房鉴定工作。
(十三)市城管局
1负责市区公交车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2负责清理整治校园周边乱搭乱建等违法建筑工作。
3负责校园门口流动商贩的清理工作。
4负责市区学校门前道路的维修工作。
四、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一)联席会议实行以民主集中制为基础的行政会议主持人负责制。各成员单位要从工作大局出发,认真研究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在充分听取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由会议主持人做出决策。各部门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联席会议主任,同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
(二)联席会议实行定期例会制度。每年2月下旬和8月下旬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交流、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全市学校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应分别于每年2月10日和8月10日前,将本部门有关学校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联席会议布置的重要工作落实情况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如遇重大问题,经联席会议主任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三)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主任确定。各成员单位可事先申报议题。无论主任指定议题或申报议题,各成员单位均应联系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并在会前向办公室提交文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