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整改,彻底纠正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
1.根据《
辽宁省农村集体资产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对昌图县大洼镇政府进行经济处罚,昌图县大洼镇政府要将向各村收取的88.9万元税外面积上缴款全额退还给各村。
2.各级农经管理部门是村级财务审计的主管部门,开原市八宝镇审计所向各村审计罚款属于越权行政,今后,各乡(镇)审计所不得直接对村级组织审计,更不能进行乱罚款。
3.铁岭县要对白旗寨满族乡通洲村2004年将集体山林、木材等拍卖款项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对机动地超标和长期承包问题,昌图县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统一进行解决。要在今冬明春通过落实新增人口和失地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政策,彻底解决机动地超标和长期承包问题。
5. 各县(市)、区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全面开展一次自查,凡是发现向农民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违规收费、罚款、摊派和非法集资、强迫农民以资代劳等问题,要责令停止,立即纠正,并按规定程序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二)认真落实政策,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1.全面贯彻
《农村土地承包法》,认真解决农民涉地上访问题。各地要建立健全领导包案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重点信访案件包案处理。2006年春节前各县(市)、区要对农民上访案件进行一次认真排查,凡是政策没有落实的,一定要落实政策。
2.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建立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对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的内容进行审核把关。要规范在义务教育阶段推行“一费制"的收费办法。村和组订阅报刊的费用应合并计算,不准超过限额标准。各地要认真落实涉及农民负担“责任追究制”,对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事)件要继续实行“通报”和“一票否决”制度,逐步建立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
3.认真落实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要全面实行“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对并村的地方要按照“并村不并账”的原则对原集体经济组织单独设账,不得随意合并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账目,坚决纠正合村合账的错误做法。各地要将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及时、足额拨付,乡(镇)村财乡管办要加强管理和监督,严禁发生乡(镇)政府截留、挪用和侵占村级集体资金问题。要严格落实取消村级招待费制度。村级核销固定资产要严格履行手续,坚持评估和审批制度。要有效控制村级不合理开支,切实从源头上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