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6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跟踪落实计划的通知
(鞍政办发〔2007〕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切实抓好列入工作计划逐步解决的建议提案落实工作,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6年度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跟踪落实计划的通知》(辽政办〔2006〕80号)和《鞍山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则》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6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跟踪落实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定计划,跟踪落实。结合去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实际,经研究,确定需进一步跟踪落实的建议提案17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9件、市政协提案8件。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制定2006年度建议提案跟踪落实计划。
二、高度重视,限时办理。对列入跟踪落实计划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将落实情况向有关人大代表和提案者反馈。办理结果要及时报市人大人事委、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厅将严格考核各承办单位跟踪落实计划完成情况,并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