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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拓宽渠道、增加供给

  1、在预警信号发出前后,中石化、中石油唐山分公司要及时向上级公司报告我市成品油市场的紧急状况,争取上级公司增加对我市成品油供应量。同时,以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尽最大努力采购成品油,并采取超常规做法迅速调运、组织货源,尽快缓解市场供应紧张状况。

  2、中石化、中石油唐山分公司必须在预警期间的每天下午4时,向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当日的进货量和销售量以及翌日的计划供应量。

  (二)确保重点车辆用油

  为保障全市社会秩序稳定,必须对重点部门、重点行业以及公交车辆、长途客运车辆用油进行定点供应。

  1、定点加油站:

  ①中石化河北唐山石油分公司所属的:

  长宁道加油站,地址:长宁道与建设路交叉口东100米。

  负责人:孙成金 电话:2034140

  南海加油站,地址:学院路34号。

  负责人:戴淑慧 电话:2328137

  公交站,地址:南新西道10号。

  负责人:董萍 电话:2680618

  新华道站,地址:新华道交电大楼后侧。

  负责人:马永凤 电话:2823910

  友谊路站,地址:友谊路18号。负责人:李大治电话:2316330

  ②中石油河北唐山销售分公司所属的:

  新华加油站,地址:唐山市新华东道棉纺厂南墙外

  负责人:韩敬伟  电话:3715551

  复兴路加油站,地址:唐山市复兴路

  负责人:贾小光  电话:2860334

  2、定点供油的车辆:

  ⑴市党政机关、医院、学校、重点厂企等单位的车辆;

  ⑵执法车、救护车、消防车、银行押款车、殡葬车;

  ⑶燃气、供水、供电、通讯等抢险抢修车;

  ⑷公交车、长途客运车等;

  ⑸市政府指定的其它车辆。

  以上车辆在紧急状态下需带有专用标识。

  (三)实施限量供应措施

  1、中石化和中石油两公司所属定点加油站预警期间必须保障定点加油车辆的成品油供应。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前将定点车辆的车牌号码报中石化、中石油唐山分公司,并报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由中石化、中石油唐山分公司负责发放该类车辆的专用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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