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构筑物、其他附着物按照本表、《
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深圳市安装工程综合价格》及相关取费标准进行评估,按照重置价确定补偿金额;
2.本表所列项目没有设定价格区间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按下浮10%或上浮20%以内的系数调整;
3.拆迁涉及的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特区内按照征地补偿相关标准执行,特区外按照城市化转地相关标准执行;
4.本表未列项目按重置价评估确定补偿金额。
第三部分:道路补偿参考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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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道路类型 │参考价格(元/平方米 │ 特征 │厚度(厘米│ 备注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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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土路 │ 5 │黏土、砂或者黏土、│ - │ │
│ │ │ │石屑等压实路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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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砂石路 │ 12 │碎砂石压实路面 │ 10 │厚度调整:±2厘 │
│ │ │ │ │ │米,±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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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沥青路面 │ 一层沥青 │ 75 │表面喷酒黑色沥青材│ 5 │指沥青层厚度, │
│ │ ├─────┼────┤料,下层依次为约15├─────┤单层厚度调整: │
│ │ │ 两层沥青 │ 100 │厘米砼稳定层、约20│ 10 │±1厘米,±5元 │
│ │ ├─────┼────┤厘米碎砂石垫层 ├─────┤ │
│ │ │ 三层沥青 │ 120 │ │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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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水泥砼路面│ 110 │砼路面,约20-30厘 │ 25 │指砼厚度,厚度 │
│ │ │ │米砂垫层,埋钢筋,│ │调整:±5厘米, │
│ │ │ │切伸缩缝 │ │±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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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排水沟 │ 砖石砌 │130元/米│边沟、截水沟 │ - │按1.0×1.0计, │
│ │ ├─────┼────┤ ├─────┤不同尺寸可按高 │
│ │ │ 混凝土 │250元/米│ │ - │宽比例折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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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单价中已包含路基、路床的挖土、平整、缘石费用及砼道路埋筋、切缝、养生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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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表所列项目没有设定价格区间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按下浮10%或上浮20%以内的系数调整;
2.本表未列项目按重置价评估确定补偿金额。
第四部分:搬迁补助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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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类型 │ 搬迁补助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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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住宅房屋 │根据被拆迁房屋本体的建筑面积计算,按照每平│ │
│ │ │方米25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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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生产经营性房屋 │根据其设备搬迁和安装实际发生的费用给予补偿│ │
│ │ │;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给予补│ │
│ │ │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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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非政府投资的市政公共│未还建的,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及损耗材料等│ │
│ │设施、管线迁移 │费用给予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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