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科研设备更新步伐,积极搭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框架,重点支持青岛海洋科学技术国家实验室和农作物、眼科、心脑血管、优生优育等一批重点实验室建设。到2010年,争取筹建1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2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础设施。
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强化企业专利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重视提高专利申请的质量。2010年,全省高新技术产品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比重达到60%以上,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出口年增2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每家拥有3-5项自主知识产权。加大专利技术的实施力度,采取风险投资、贷款贴息等措施,推进专利成果的产业化。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创新体系建设。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金相结合的创新体系。鼓励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加快培育一批集研发、设计于一体的科技骨干型企业;重视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力,鼓励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十一五”期间,推动全省200家重点大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和专利管理机构,培育100家重点企业技术中心。
大力推进政产学研金结合。深化科研机构改革,加快建立现代院所制度。深化与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大院大所和高校的合作。支持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建立研发机构、产业技术联盟等创新组织,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承担企业重大科技项目,促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
(三)建立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
进一步加大财政科技投入。确保各级财政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年初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的要求,并纳入各级政府的责任考核体系,逐步提高各级财政科技投入占GDP的比重。优化各类科技资金结构,合理界定各级政府科技投入重点。
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用足用活国家支持自主创新的财税政策,认真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总收入的5%、重点企业占3%、一般企业占1%的要求,对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税的企业,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的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对自主创新产品、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的先进装备和产品,纳入政府优先采购范围。
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科技开发。加快建立和完善创业资本投入、运营和退出机制,大力发展各类创业投资公司,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促进创业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支持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进入主板和中小板市场。
(四)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重点抓好“泰山学者”工程、“首席技师”活动和创新团队建设,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强重点领域和主导产业高技术带头人、中青年业务骨干、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打造高技能实用型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优秀企业管理人才等三支队伍。建立健全以学校培养为基础,企业培训为主体,各类培训基地为依托的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大力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