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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7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

  四、联系方式
  “再就业援助月活动”联系人:王晨阳 电话:(0371)65908536 65942239(传真)。
  “春风行动”联系人:张海涛   电话:(0371)65508380 (传真)。
  “创业成果展示暨项目推介会”活动联系人:韩喜明 电话:(0371)65941063(传真)。
  “民营企业招聘周”和“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联系人:李新民 电话:(0371)65927391 65942239(传真)。

  附件:1、2007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方案
  2、2007年“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二○○七年一月四日

2007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我们真情相助”。
  二、重点援助对象
  “零就业家庭”人员、尚未就业的就业困难对象和已就业尚未享受到社会保险补贴的下岗失业人员。
  三、工作目标
  (一)消除一部分“零就业家庭”;
  (二)帮助一批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
  (三)为每一位已就业的援助对象落实社会保险补贴。
  四、活动时间
  2007年1月10日至2月10日。
  五、工作内容
  (一)突出重点,制定援助计划。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组织工作人员,摸清本辖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状况和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情况,重点调查“零就业家庭”人员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情况,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档案、“零就业家庭”档案和困难人员就业档案。要根据个人不同情况,开展分类指导,确定援助对象范围和援助内容,列出援助对象清单和服务清单,针对性地制定“一人一方案”援助计划,并与其签订服务协议,作出落实就业岗位和落实相应补贴政策等服务承诺。
  (二)开展就业服务,实施岗位援助。
  1、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协调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在“两节”期间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广泛联络用人单位,收集提供一批适宜就业困难对象的就业岗位。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要因地制宜,开发一批社区就业岗位,还可根据“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特点,联系适宜的手工加工、家庭作业等就业门路。
  2、积极开展上门服务。组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对援助对象进行逐家走访,开展上门服务。一是送政策到家。为援助对象讲解最新的就业再就业政策,要根据援助对象的不同特点,讲明讲透政策内容,说明享受政策的具体方法,使每一位援助对象了解适合于自身的政策内容和办理途径,政策宣传材料要免费发放到每一位援助对象手中。二是送岗位到家。要把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提供的就业岗位、街道社区开发的社区就业岗位以及其他渠道收集的招聘信息整理成册,送到援助对象手中,同时积极开展职业指导,帮助援助对象选择适宜的岗位。三是送温暖到家。在解决就业问题的同时,要关心就业困难人员的生活状况,协调有关部门为其解决实际困难,把劳动保障部门对困难群体的关怀和帮助送到就业困难人员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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