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 零售业态是为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进行相应的要素组合而形成的不同经营形态。
第2条 中心镇商业设施建设原则
2.1 以人为本,服务大众的原则
从商业设施规划的理念、设计、功能以及配套服务等方面,体现以人为本的目标,做到商业设施的人本化,营造自然、舒适的空间。在满足本地居民消费的基础上,加大现代商贸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提升商贸服务水平,做到立足本地、兼顾游客,满足不同类型顾客的需求。
2.2 和谐统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商业设施在布局设计上既要突出总体特色,也要突出个体特色,最终形成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网络结构和大中小结合、以中小商业网点为主的规模结构。要按照功能定位,充分考虑人流、物流、资金流等资源的集中与共享,充分关注工商联动、商旅联动、商贸与房地产业联动、商贸业与整个第三产业和第二产业的联动发展。
2.3 立足现状,适度超前的原则
商业设施建设应充分考虑中心镇经济社会发展和政策环境因素变化特点,既要尊重中心镇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要坚持以发展为主线的方针,尤其要考虑以发展的眼光和超前的思维,比照国内外先进水平进行商业设施规划,打造全市中心镇现代商贸流通可持续发展的格局。
2.4 因地制宜,体现个性的原则
商业设施在外观设计上要体现各中心镇的特点,与中心镇的历史文化融为一体。因此,在制定商业设施规划时应当充分凸现这一特色,建设中心镇有特色的商贸服务网络和商贸文化。
2.5 功能协调,产业配套的原则
要促进商贸设施与其他产业之间,尤其是和旅游业、特色农业之间的功能配套;促进商贸设施同自然环境的关系;协调好大型商业设施建设与中小商店生存发展的关系;协调好商贸设施的新建与改造之间的关系,使不同行业、业态、规模的设施互补互利、布局优化、功能配套、协调发展。
2.6 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的原则
必须处理好商贸设施规范的调控与市场机制的调节之间的关系。同时,政府在规范的制定和实施中扮演引导者的角色,引导市场按照良性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