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秦政办[2005]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
春季气温逐渐回升,风干物燥,全市进入火灾事故多发时期,防火形势不容乐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公安部部长周永康,省委书记白克明,省长季允石关于做好春季防火暨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批示和4月4日公安部春季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春季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市经济提速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做好春季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春季防火工作
各县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将做好春季防火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行动重视起来。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是春季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春季防火暨森林防火工作听取一次专题汇报,做一次专题研究,组织一次联合检查,要做到有谋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效果,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二、确保措施到位,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
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垂直管理的原则,通过单位自查、系统主管部门联查、安消防和林业部门抽查等形式,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文物古建筑单位和山林草场逐一进行梳理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当场改正或限期改正,并在整改期间落实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要加快对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力争早日销案。对存在火灾隐患逾期不改的,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对逾期不履行消防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切实加强对小歌厅、小舞厅、小饭店、小旅馆、小茶座、小洗浴、小商店、小网吧等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各单位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安全。
各级森林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林区内林业城镇和职工聚集点的消防监督管理,督促搞好林区及周边地区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的安全管理,严防山林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对北戴河西山风景林区要全力以赴做好防火工作,杜绝山林火灾的发生。
三、广泛开展消防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