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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委关于印发《上海市2007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的通知


  1.鸡

  (1)种鸡、蛋鸡

  首免:2周龄(14日龄),0.3毫升/羽,颈部皮下注射;

  二免:6周龄(42日龄),0.5毫升/羽,肌肉注射;

  三免:开产前,0.5毫升/羽,肌肉注射;

  四免:以后每隔6个月加强免疫一次,0.5毫升/羽,肌肉注射。

  (2)商品代肉鸡

  10日龄,0.3毫升/羽,颈部皮下注射;对饲养周期超过8周的

  肉鸡,在初免3周后,再加强免疫一次,0.5毫升/羽,肌肉注射。

  2.鸭

  (1)种鸭、蛋鸭

  首免:2周龄(14日龄),0.5毫升/羽,颈部皮下注射;

  二免:6周龄(42日龄),1.0毫升/羽,肌肉注射;

  三免:开产前,1.0毫升/羽,肌肉注射;

  四免:以后每隔6个月加强免疫一次,1.0毫升/羽,肌肉注射。

  (2)商品肉鸭

  10-14日龄,0.5毫升/羽,颈部皮下注射。对饲养周期超过8周的肉鸭,在初免3周后,再加强免疫一次,1.0毫升/羽,肌肉注射。对体型较大品种的肉鸭可适当增加剂量。

  3.鹅

  (1)种鹅、蛋鹅

  首免:2周龄(14日龄),0.5毫升/羽,颈部皮下注射;

  二免:4周龄(28日龄),1.5毫升/羽,肌肉注射;

  三免:开产前,1.5毫升/羽,肌肉注射;

  四免:以后每隔6个月加强免疫一次,1.5毫升/羽,肌肉注射。

  (2)商品肉鹅

  首免:2周龄(14日龄),0.5毫升/羽,颈部皮下注射;

  二免:4周龄(28日龄),1.5毫升/羽,肌肉注射。

  4.种鸽

  首免:2周龄(14日龄),0.3毫升/羽,颈部皮下注射;

  二免:4周龄(28日龄),0.5毫升/羽,肌肉注射;

  三免:20-22周龄(140-154日龄), 0.5毫升/羽,肌肉注射。

  以后每半年免疫一次,0.5毫升/羽,肌肉注射。如种鸽免疫效果确实,肉鸽的饲养同期在一个月之内的,则肉鸽可不进行免疫接种。

  5.其它禽类

  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或参考鸡的免疫程序,剂量根据体重进行适当调整。

  6.调运家禽免疫

  对调出区(县)的种禽或其它非屠宰家禽,距最后一次免疫超过3个月的,要在调运2周前进行一次禽流感强化免疫。未进行强化免疫的(一周龄内雏禽除外),不得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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