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疫情报告制度。重点监测从非典流行地区返鞍人员,对体温达到或超过37.5℃的要居家观察,体温38℃以上的,立即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隔离、报告移送、留验等措施。
2、加强对农民工的流动进行双向登记,建立档案管理。农民工流出地的村委会,流入地的管理部门和用工单位为责任主体。
3、用工单位新招收农民工,应向当地有关部门申报,登记备案。对防疫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以及不具备防疫条件的用工单位,有关部门不予审批。
4、没有接收单位的农民工,由其居住地的街道社区负责卫生检查、健康登记、疾病预防等工作。加强农民工集中的生活工作场所卫生防疫检查,定期进行预防性消毒,为农民工提供相对固定、卫生通风条件较好的场所。
5、搞好城乡结合部的社区和村出租房屋的管理,对不具备基本卫生条件的房屋,坚决禁止出租。
七、强化学校和学生防控工作
1、继续坚持非典防控管理制度,学校非典防控组织不撤,学校值班制度不变。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和出入登记制度,限制校外人员进入。
2、尽快恢复各级各类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恢复开展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学生活动。各种活动以小型分散、校内、市内为主。大型群体活动按属地化管理原则报批。
3、继续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落实各项管理措施,整顿好校园周边环境,清除校园周边流动商贩,防止群体性传染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做好暑假期间非典防控工作。暑假前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健康安全教育,并对校园环境进行一次彻底清扫、整理和消毒。学校、班级要与学生建立通畅的联系方式,随时掌握学生有关情况。学生离校期间要自觉接受社区关于非典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学校要与社区共同做好非典防控工作,出现重大情况及时上报。
八、搞好对公共聚集场所的消毒防疫工作
1、严格餐饮、文化娱乐、洗浴、体育等场所《营业许可证》审批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私自开业的餐饮、文化娱乐、洗浴、体育等场所,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2、按照有关规定,已批准开业的餐饮、文化娱乐、洗浴、体育等场所要严格规范落实通风、消毒等非典防疫措施。
3、加强对歌舞厅特别是迪吧的管理,经营时间不得超过晚24时,洗浴中心营业时间不得超过凌晨2时,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