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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网上纳税申报管理实施意见

  四、网上申报的跟踪服务
  (一)主管国税机关在通知纳税人安装网上申报软件的同时,应向纳税人发放《网上纳税申报服务跟踪卡》,对其实行网上申报后续跟踪服务。
  (二)各单位应回收纳税人反馈的《网上纳税申报服务跟踪卡》,及时汇集整理纳税人反映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并向市局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主管国税机关应对纳税人在办理网上纳税申报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供帮助,如系一时难以解决或应由软件服务商解决的问题,应立即向市局报告。月底前,应对当月网上申报的组织管理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进行书面小结,并报市局征管处和信息中心。
  (四) 网上申报服务单位应严格履行与服务对象签订的协议和税务机关规定的职责,不断充实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能力、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认真做好后续服务工作。
  五、网上申报的部门职责
  (一)信息中心具体负责网上申报的硬件保障和软件开发、维护,保证申报数据的安全接收和申报信息的及时反馈。积极开发操作简便、功能齐全、安全实用的网上申报软件,促进网上申报方式的顺利推行。
  (二)征管处具体负责网上申报的组织管理、服务监督和业务需求。在网上申报实施过程中,应加强对网上申报服务单位的监督,同时根据税收征管要求及时更新业务需求,简化、优化网上申报流程,不断提高网上申报的质量。

                             二00三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

网上申报服务单位职责

  一、负责网上申报软件的操作培训
  1、负责就近提供合适的培训场所及必要的培训设施;
  2、负责提供新版软件及安装使用说明书;
  3、负责软件的操作演示和详细说明;
  4、负责提供充足的培训内容和培训课时;
  5、负责将培训合格的企业名单及时报税务机关。
  二、负责网上申报软件的安装服务
  1、负责上门安装软件;
  2、负责上门调试软件;
  3、负责使用前的详细辅导,直至服务对象能独立操作;
  4、负责在安装网上申报软件过程中,保证服务对象计算机数据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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