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攀枝花市国土局、地矿局:
推行政务公开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法制建设对政府管理方式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管理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川国土资发[2001]158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做了不少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一些有效的经验.但是,从总的情况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离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主要是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到位、领导重视不够、措施不够有力,制度还不健全、工作进展还不够平衡,政务公开的内容还不全面。今年,省政府确定省国土资源厅为省级机关政务公开试点单位,按照省政府“规范提高、拓展扩面”的要求,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推行政务公开,实行“阳光”行政,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现实要求,是改善和密切党群与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从本质上体现了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有利于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提高资源保障服务质量和水平;有利于增强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群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防止发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行为;有利于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建立务实高效、有序运行的国土资源管理新机制。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关系到各行各业,牵涉到千家万户,全社会都十分关注。我们一定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管理
推行政务公开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公开、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和政务公开的方针政策,积极探索国土资源管理政务公开的模式与途径,切实加强和改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为四川经济发展新跨越作出新贡献。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包括省国土资源厅、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乡(镇)国土资源所(站),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高效和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程序和制度,规范行政,提高效率,优质服务。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尤其要着力推行窗口办公。一是当地政府开办行政服务中心的,国土资源部门作为服务窗口单位,要积极进入当地政府的政务服务中心;二是国土资源部门自办窗口式办文。窗口办公实行受理与办理分开、内部封闭运行、限时办结的运行机制。由一个窗口收文,相关业务处(科、股)室按规定时限办理和相关领导审批办结后,从同一个窗口对外发文(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