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部门:市经贸委
(四)绿化美化工程
按照城市美化、亮化、绿化的要求,督促有关单位完善河道两侧的绿化规划,强化绿线管理,高标准营造河道两侧生态景观绿地。三年内城区河道两侧新增绿地48.3公顷。其中,2004年完成高墩桥两侧地块、亭子桥桥堍、槐古桥两侧、市三中等绿地建设项目。北塘联圩增绿6.7公顷(旧建筑改造增绿8.18公顷不计在内)。2005年,完成梁溪河两侧的绿化,主要项目为梁园、银杏苑、北桥地块、月季苑、三钢地块、住友家园、溪北新村、红山半岛、蠡园开发区农民安置住宅、金色江南等住宅区绿化。新民路、振新路北侧至环城河处建环城河公园,改造绿地30公顷。
责任部门:市园林局
(五)改造工程
三年内完成老新村改造整治150万平方米。通过整治使老新村成为房屋完好、道路平整、雨污分流、环境整洁、美化绿化、配套齐全、安全文明、管理规范、居民满意的住宅小区。2003年完成50万平方米老新村整治和60万平方米危旧房拆迁任务,2004年完成80万平方米危旧房拆迁任务,2005年完成100万平方米危旧房拆迁任务。三年内改造化粪池1100只。2003年改造羊腰湾地区化粪池500只。2004年改造北塘联圩地区化粪池500只,改造环城河地区化粪池100只。
责任部门:市房管局
二、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我市水环境恶化由来已久,影响河道水质因素十分复杂,治理的难度很大,城区河道水质污染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群众的生活。各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治理城区河道的复杂性、长期性、艰巨性,要进一步明确细化具体的工作方案,以目标管理的形式将各项任务都落实到具体的单位,明确责任主体,建立考核激励机制。
(二)增加投入,建立机制。治理水环境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按“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以社会投入为主,建立企业、社会、政府共同出资治理的机制。建立健全市场化运作机制,促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工程建设引入竞争机制,各项工程都必须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
(三)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各级政府要严格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制度,坚持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责任制。市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环境保护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市环保部门要加快制订地方性企业废水排放标准和企事业单位、三产和居民小区生活污水限期接管办法;要严格实施《
环境影响评价法》,城区内不再新批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要加强对排污口的规范化管理,强化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监控,限期达标,对达不到的及达标无望的企业采取关、停等有效措施,对违反
环境保护法的行为从严查处。市城管部门要强化城区河道卫生保洁工作,确保河道整洁、无漂浮物、岸脚岸坡无垃圾堆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