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凡是有能力的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企业主、外国投资者、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干部职工等,都可以单独或合伙参与造林、育苗、花卉等林业开发建设。要为非公有制林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在政治荣誉、政策扶持等方面一律平等对待。要明确其法律地位,保护其合法权益。对私有林的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可依法继承、抵押、担保、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的出资或条件。
五、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
要不断完善义务植树的组织形式,提高义务植树的实际成效,把义务植树运动纳入规范化、基地化、科学化的轨道。市直各部门、单位,由市绿化委员会统一划定义务植树基地,重点搞好荒山绿化,并建立登记制度和考核制度。除市里统一安排的市直各部门、各单位之外的其他企事业单位、机关、部队、学校,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区县绿化委员会统一划定义务植树基地,并负责登记和考核。上述范围之外的,城市以街道为单位,农村以乡镇为单位划定义务植树基地,并负责登记和考核。对不履行植树义务的,由区县以上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依法收取绿化费,安排专业队代为植树。适龄公民履行义务覆盖面要达到90%以上。
六、增加对林业建设的投入
加快发展林业,推进绿色城市建设进程,必须有一定的资金投入做保证。要逐步建立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以企业和农户投入为主体,以社会投资为补充的多元化林业投入机制,多层次、多渠道增加对林业的投入。
——加大政府对林业建设的投入。要把公益林业建设、管护、重大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并予以优先安排。凡是确定为公益林的各级国有林场、苗圃要从2003年起,按照有关规定,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从2003年至2007年,市政府每年安排部分绿化淄博专项资金,市林业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使用,重点用于跨区县的绿色通道、重点区域的荒山绿化、山区退耕还林、苗木繁育等公益林重点工程建设。各区县、乡镇政府也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公益林建设和管护。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大对林业的投入扶持力度。交通、水利、城建、河务等有关部门规划的配套生态工程建设投资,要纳入相关工程的总体预算。农业综合开发等财政支农资金用于林业的部分,每年都要适当增加。在林权制度改革中回收的资金,实行村有乡管,专户储存,专项用于林业建设。积极吸引外资参与造林绿化、森林旅游开发和发展林产品加工业。鼓励、组织、吸纳社会资金投入林业建设。
——加强对林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各有关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国家对林业实行长期限、低利息的信贷扶持政策,并给予一定的财政贴息,同时对个人造林育林,适当放宽贷款条件,林业经营者可依法以林木抵押申请银行贷款,逐步走出贷款开发、开发拍卖、再贷款再开发的良性循环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