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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实施意见

  争创首批全国文明城市任务繁重、工作艰巨、时间紧迫,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实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艰苦奋斗、扎实工作。
  建立坚强有力的创建领导体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市建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并建立工作班子,负责全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部署、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各区各部门都要建立相应的创建领导小组及工作班子。
  各级领导小组及其工作班子,要建立健全工作研究、检查督查、情况通报、工作例会、社会投诉监督和重大问题会商会办等制度,促进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加强文明委及其办公室的建设,建立健全区、街道文明委及文明办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文明委在创建工作中的指导协调作用和文明办的组织协调作用。
  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程。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创建工作作为年度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重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全市的总体部署,依据市里下达的创建目标任务书要求,认真制订规划,细化分解任务,全面落实措施,加强检查督促,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并把完成情况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合力。坚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统领各项城市创建工作,把力量和各方面的资源有机整合起来,以各项城市创建提高文明城市创建的水平,以文明城市创建推动各项城市创建任务的落实。定期向人大、政协通报创建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视察督查活动,听取他们的指导意见。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地区和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围绕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创建活动。充分发挥驻锡部队和武警部队的重要作用,广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抓好宣传发动,激发广大群众的创建热情,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充分发挥新闻舆论部门的优势,加强对创建工作的舆论宣传、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推动创建任务的落实。
  加强调查研究,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创建实效。各地各部门要结合任务要求和工作职能,加强调查研究,把握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分析达标现状,有针对性地组织创建工作,增强工作实效。要针对当前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城市化步伐加快的新情况,解放思想,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工作思路和工作载体,拓展和扩大创建工作的覆盖面,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着力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突出问题,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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