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建设工程防御台风灾害工作预案》的通知
(珠建建〔2007〕1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三防办《关于尽快编制和修订防风预案的通知》(珠府防办[2006]104号)的工作要求,为提高防御台风的应急能力,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保证市民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局制定了《珠海市建设工程防御台风灾害工作预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九日
珠海市建设工程防御台风灾害工作预案
珠海地处珠江口西岸,濒临南海,每年受台风等自然灾害影响严重,因此防御台风灾害工作关系到市民的生产生活和整个社会的安全和稳定,意义深刻,责任重大。根据珠海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尽快编制和修订防风预案的通知》(珠府防办[2006]104号)的工作要求,为全面提高我市建设施工现场应对台风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台风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一、 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切实做到以人为本,以积极的态度实施科学防御,适时、有效地做好对建设工地的人员、设备和材料等防护工作,努力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减少台风对建设工地造成的损失。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一指挥,科学防御,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台风防御工作方针,积极做好防风预案,及时、科学、合理地做好防护工作,快速、果断排查处理台风期间出台的险情,组织灾后生产重建工作。
二、组织领导
市建设局成立建设工程防御台风灾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建筑管理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建管科等相关科室领导,以及市安监站、市质检站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的主要工作:分析台风期间本市建设工地安全生产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应预防措施;在台风期间,按照市三防办的统一指挥和部署,指挥全市建设工地的台风防御和抢险工作。
建设工程防御台风灾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站站长担任,副主任由副站长担任;成员由市安监站安排组成。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实建设工程防御台风灾害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