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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重要文件实行解读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重要文件实行解读的通知
(郑政办文〔200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促进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接受社会监督,经市政府研究和有关领导同意,决定对重要文件实行解读。现就文件解读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本着积极探索、稳步推进的方针,通过解读文稿上网发布的方式,就重要文件向社会进行解读,使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准确把握文件精神,确保全市重大决策的顺利实施,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
  二、解读的范围和内容
  凡是市政府发布、或经市政府同意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文件,均需进行解读。
  解读内容包括:文件制发的背景、主旨、政策法律依据、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及观点、与以往有关政策的连续性、继承性和不同之处、具体执行中的程序、适用期限等。文件内容所涉及专业性较强的名词、术语也应纳入解读的范围。
  三、解读的方式和步骤
  文件解读一般采用专题文稿的方式进行。文件解读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凡规范性文件或市政府认为需要解读的文件,有关起草部门应按照本通知的要求,与文件起草同步撰写文件解读专题文稿;对已经发布的重要文件,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和当前工作需要,需对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解读的,在经市政府确定后,由原起草部门负责按照本意见的要求撰写文件解读专题文稿。解读文稿经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报市政府办公厅。
  (二)市政府办公厅可组织有关部门依据政策法律对解读文稿进行审核。对做出重要修改的部分,应征求起草部门的意见。解读文稿经审核后,与正式文件一起同步报市政府主管领导审定。
  (三)解读文稿及文件正本同步在郑州市人民政府网(www.zhengzhou.gov.cn)予以发布。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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