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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简化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业务流程的通知

广州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简化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业务流程的通知
(穗退管办字〔2005〕69号)


各区、县级市退管办:

  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精神,方便企业和群众,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决定从12月1日起,简化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部分业务流程如下:

  一、取消《移交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汇总表》上加盖市退管办印章手续,改由区退管办盖业务章确认同意移交后,由企业携带《移交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汇总表》一式四份和市退管办批文复印件一份,直接到社保基金中心办理退休人员移交手续。

  二、取消《退休职工管理手册》加盖市退管办钢印手续,改由区退管办盖业务章。

  附件:企业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业务流程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企业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业务流程

  一、申请移交社会化管理批文

  首先,到市社保中心关系科打印退休人员一次性缴交医疗保险金核定单,凭其到地税局或银行缴费。

  其次,省属、市属企业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市退管办提交申请移交请示(按穗退管办字[2004]6号文附件1格式)及以下材料(区属企业向企业所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批文):

  1. 一次性缴交医疗保险的社保征收核定单、已一次性缴交过渡性医保金名册表(社保打印,复印件)和地税局或银行划帐托收单(复印件)。

  2. 协议书(移交后原企业统筹项目外福利待遇如何处理的协议。企业、企业工会、退休职工,三方协议盖章签名。协议书一式四份,市退管办、企业、退休职工、个人档案各一份)。

  3. 担保书(企业向市退管办作担保,移交人员因原企业福利待遇方面引起纠纷由原企业负责解决)一份。

  4. 企业已与退休人员结清移交前所拖欠的各种费用的证明(企业出具,原件)一份。

  5. 退休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劳保关系保留问题的证明(企业出具,原件)一份。

  6. 关闭、破产单位须提供企业投资主体批件。

  企业接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市退管办同意移交复函后,领取移交所需表格样板和退休职工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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