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物价局关于香缇美景(一期一组团)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销售价格的批复
(武价函[2006]4号)
武汉市锦城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香缇美景”(一期)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销售价格审批的申请》(武锦房字〔2005〕33号)收悉,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和武汉市实施《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细则及有关政策规定,我局对你公司申报的“香缇美景”(一期一组团)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小高层框架结构,58000.12平方米)的建设成本进行了审核和现场勘验。
经研究,“香缇美景”(一期一组团)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审定为:小高层房屋每平方米2408元,分割零售单套住房应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计算楼层、朝向差价。楼层、朝向差价按整幢(单元)增减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
由于我市推行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实行公开登记及摇号办法(武房住〔2005〕150号),你公司销售成本提高,为此,同意你公司在销售“香缇美景”(一期一组团)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在审定的每平方米2408元的基准价基础上,可以上浮0.5%,下浮幅度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