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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完善后续管理措施,提高工作质量

  各地要按照“严格审批、管理规范、权责对称、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批管理,对财产损失、减免税等审批项目要进一步规范程序,明确条件,简化手续,认真审核。要改变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管理的状况,认真落实所得税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的后续管理,建立各种台账制度和备案制度,加强跟踪管理与监督检查,实现审批、管理和检查有机结合,防止因取消审批而疏于管理。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肃认真地完成上级机关部署的各项政策调研、收入分析、数据统计工作,做到上报及时、数字准确、情况翔实,反映的问题有分析、有建议。

  四、进一步加强国、地税局间的协作配合

  加强国、地税局在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对于加强征管、落实政策、降低成本、优化服务、树立税务部门良好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地国税机关要重视和加强同地税局的密切协作。对涉及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执行口径、纳税评估指标峰值、核定征收及税前扣除标准等,要主动同地税局沟通和协调,尽量保持一致。要建立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定期联系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定期相互传递税务登记户数、变更户数、迁移户数及注销户数等信息,防止出现漏征漏管户。对涉及国、地税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要从大局出发,本着团结合作、协商互谅的原则解决。对于确实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要及时向上一级机关请示,由上一级国税局和地税局协调解决。

  五、加强调查研究,为进一步做好所得税工作奠定基础

  所得税管理的两大重要职能是征收管理和税政管理,二者紧密相连,相辅相成。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和管理方式较其他税种来说,比较复杂且变化快。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和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把开展调查研究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形成制度化。当前,应着重研究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贯彻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支持农口企业发展以及支持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等优惠政策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通过开展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分析问题的成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总结和积累经验,为全面做好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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