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鼓励举报诚信缺失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各区县旅游局和旅游企业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淄博市旅游局举报投诉电话:0533-2187222。
(四)合细微服务年活动,强化旅游质量规范管理
1、各旅游企业要深入推行《细微服务基本标准》,切实将规范化、亲情化、个性化落实到旅游服务的每一环节,最大限度地满足游客需求,使诚信建设和细微服务互相促进、相得益彰,把旅游细微服务年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2、各区县旅游局和旅游企业要建立旅游质量征求意见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征求游客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旅行社要积极推行旅游团队义务监督员制度,在旅游团队中选聘游客担任义务监督员,及时掌握服务质量状况,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3、大力实施“旅游厕所革命”。积极推行国家旅游厕所等级标准,重点强化景区点旅游厕所规范管理,切实解决游客反映强烈的旅游厕所“脏、乱、差”的问题。
(五)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转变旅游行风
1、以弘扬良好职业道德、加强企业基础管理、创新旅游服务质量方式为重点,广泛开展创建“十佳旅游星级饭店”、“十佳景区点”、“十佳旅行社”等活动,加强职业道德和企业文化建设,提高旅游企业文明素质。
2、以激励青年职工立足本职、创新成才、争创一流为重点,积极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优秀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培养一批熟练掌握新知识和新技能、为企业创造良好效益的优秀青年员工。
3、以实现文明开发、文明管理、文明经营为重点,大力推进创建“文明旅游景区”活动,推动旅游景区整体素质跨上新的台阶。
4、以改善导游队伍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导游讲解水平为重点,广泛开展争当“全市文明导游员”活动,评选出全市“首席导游员”和“优秀导游员”,树立导游队伍良好形象。各区县旅游局要积极开展创建“诚信机关”、“文明机关”、“细微服务机关”活动,加强旅游管理部门自身建设。强化依法行政,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淄博诚信旅游年”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淄博诚信旅游年活动领导小组,市旅游局局长常传喜任组长,市旅游局副局长成希峰、乔聚文,纪检组长石来祚、工会主席王雪巍、助理调研员孙燕为副组长,市局各科室负责人、各区县旅游局局长为成员。
七、总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