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关于乐康小区六期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津价房地〔2005〕408号)
天津乐康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乐康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你公司在红桥区团结路承建的乐康小区六期89629建筑平方米住房的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经审核,现将其销售价格通知如下:
一、砖混结构住房,建筑面积21255平方米,你公司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398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但平均销售价格不得超过上述审批价格。
二、框架结构住房,建筑面积68347平方米,你公司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483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但平均销售价格不得超过上述审批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