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南府办〔200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2006年春运将从1月14日开始至2月22日结束,共计40天。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关于做好2006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我市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广大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现就做好2006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据预测,2006年春运期间全区道路客流量将达3800万人次,比2005年约增长3%-5%,其中广西、广东两省之间的道路客流量约为386万人次。今年春运的特点:一是春节时间比较早,节前民工流、学生流、探亲流重叠出现,给道路运输带来巨大压力;二是农村群众出行对农村客运的需求将有比较明显的增长;三是一些新的行业法规、规章实施不久,新型的运输组织方式和行政执法形式接受重大运输活动的检验;四是突发事件的防控工作依然严峻,安全问题、预防禽流感等给春运工作带来新压力。因此,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精心部署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周密制定春运工作预案和应对措施。春运开始前,各县、区要组织召开好三个会:一是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结合本地实际研究落实上级有关春运的工作精神和部署本地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二是召开有9座以上客车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营运车辆单位的负责人会议;三是召开客运企业领导、客运驾驶人及家属、司乘人员会议,宣传、通报有关春运工作的各项措施要求,播放公安部下发的交通事故宣传片。春运期间,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对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要认真组织、指导和协调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层层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工作检查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责任制不健全、不落实造成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依法追究责任。
二、强化客运安全管理,杜绝群死群伤的客运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春运期间,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联合督促客运企业和业主对参加春运的9座以上营运客车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格落实车辆例检制度,杜绝不合格车辆出站。严禁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客车参加春运和一年内达到报废年限的营运客车从事长途客运;严禁今年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主要以上责任,或交通违规记分满12分,或仍有违规记录尚未接受处理,或有超载20%以上违法记录的大、中型客车驾驶人参加春运。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根据交通流量、流向以及交通安全的实际情况统一规划设置执勤点,各春运执勤点对参加春运的9座以上客车进行交通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疲劳驾驶、客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继续严格执行禁止客运车辆晚22时至次日凌晨6时在三级(含三级)以下公路行驶的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不定期进行巡查,发现有夜班客车在禁行时段、路段营运的应进行纠正并登记,同时将情况转递给交通部门及客运企业处理,并报政府、安监等部门备案。对有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的春运客车驾驶人,除从严处罚外,要将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及客车号牌、班次等情况通报车籍地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和驾驶人所在运输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