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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6〕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南宁市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南宁市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南宁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突出以更快更好发展为主题,以开放、创新为主线,坚持开放带动,走开放型经济发展道路,努力开创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开放的新局面,确保“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结合南宁海关来我市调研提出的建议,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当前,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面临千载难逢的重大历史机遇,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成功举办,在国内外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博览会的拉动作用日益显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加快推进,经济国际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我市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所处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中越共同构建“两廊一圈”经济走廊加快推进,“南宁-谅山-河内-海防-广宁”正成为重要的经济走廊;广西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我市作为华南经济圈、西南经济圈与东盟经济圈的结合部,区位优势越来越突出,已步入全方位开放的关键时期,具备了加快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条件。
  通过实施“开放创新年”,积极扩大区域经济合作,创新招商引资机制,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积极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越“两廊一圈”经济走廊、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全力办好中国-东盟博览会,推动我市与东盟各国及其他国家的经贸合作实现新突破,支持东盟及其他国家在南宁设立领事馆和办事处。以项目为载体,大力吸引国外资金、技术、人才。继续优化出口商品结构,重点扩大向东盟国家出口,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东盟国家和其他国家投资办厂,加快我市“三来一补”等加工贸易的发展和水平的提高。

  二、工作目标
  “十一五”期间,外贸出口总额年均增长20%;实际利用外资五年累计达到10亿美元以上,增长速度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形成全区对外开放的龙头,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出口产品,争取培育10个以上年出口额超千万美元的出口加工企业,在五年内引入5家以上世界500强企业或跨国公司落户南宁,引进投资超过10亿元的大项目10个以上,招商引资总额年均增长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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