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商局: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分类监管,建立与人民银行、公安、安全、税务、海关等相关部门反洗钱信息沟通、通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对非金融行业的洗钱活动频发领域实施反洗钱监管。
西藏广播影视局:参与反洗钱工作的宣传工作,提高公民反洗钱意识。
西藏银监局:协助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监督银行业执行反洗钱规章制度和可疑资金交易监测报告制度,协助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研究制定辖区银行业反洗钱监管指引,协助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对银行业执行反洗钱规定实施监管。
西藏证监局:配合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制定辖区证券业反洗钱措施和可疑资金交易监测报告制度,负责对辖区证券业执行反洗钱规定实施监管。
自治区邮政局储汇局:协助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和西藏银监局制定邮政储蓄业务的反洗钱措施和可疑交易监测报告制度,对邮政汇款体系执行反洗钱规定情况实施监管。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分局:在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对大额、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认真执行大额、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制度。监测跨区资金异常情况,汇总、筛选和分析金融机构报告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信息,对涉嫌外汇违规的行为进行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与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合作,打击“地下钱庄”等非法外汇资金交易活动及外汇领域的其他违法活动;管理和指导金融机构做好与外汇业务相关的反洗钱工作。
三、工作规则
反洗钱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全体会议,如有需要,经成员单位提议,可随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联席会议的议题包括:传达贯彻中央关于反洗钱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辖区反洗钱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讨论需要沟通的有关重点工作,交流通报反洗钱工作情况;就有关工作进行协商并提出落实意见。对反洗钱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经联席会议研究后,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告。
联席会议形成的决议,按部门职能,分工负责落实。
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
反洗钱工作是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涉及部门多、要求技能高等特点。要加强宣传,提高认识,逐步健全和完善工作体系,建立各成员单位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形成反洗钱合力,深入持久地开展反洗钱工作,切实维护我区经济金融的安全和正常秩序,更好地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