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五、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十七)进一步加大对道路交通运输的安全监管力度。各级公安、交通、农机、安监、宣传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继续坚持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依法整顿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坚持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安全公告制度、业主和单位责任追究制度、道路交通警示制度和事故多发点段挂牌督导督促整改制度、车辆报废制度,依法整顿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严厉打击违章驾驶、超限超载运输、非法改装车船等违法行为,坚决制止各类货运车辆和拖拉机载客。
  (十八)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加大火灾隐患查处督改力度,进一步消除火灾隐患。各区县政府应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建设、规划等部门制定实施城镇及小城镇消防建设规划,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城镇及小城镇公共消防设施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积极发展民办、企办、民企合办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和农村消防工作,大力推进消防安全群防群治;建立和完善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本地区重大火灾隐患。
  (十九)依法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依法做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发放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查处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运输通行证发放和运输路线确定工作,负责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供销社负责烟花爆竹统一归口经营和网点布设,从市外购进烟花爆竹由市供销合作社负责统一办理调入和代购。
  (二十)加强重大活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举办文化、体育、经贸等大型集会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单位必须提交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等有关材料,依法报公安等有关部门审批,并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主办单位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现场监管,确保公众安全。
  六、依法加强和改进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
  (二十一)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积极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积极采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安全评价等方法,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