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继续纠正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全面落实《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促进耕地保护制度和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的实施。推进城镇房屋拆迁规范化管理,严肃查处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等行为。
3.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调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要严肃处理,对重大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要坚决查处。继续清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违反规定投资入股煤矿问题。通过监督检查,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改进工作。
4.围绕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加强监督检查,严肃纪律,保证各项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实。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注意研究取消农业税以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纠正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5.围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行为,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行为,打击假冒知识产权和专利的行为。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认真解决企业违法排污、项目违规建设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问题。全面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活动。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继续抓好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问题等工作。进一步办好“阳光政务热线”,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6.加强农村和城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群众观念、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切实改进作风,坚决制止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的行为。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研究制定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性意见。健全乡镇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完善基层站所管理制度,强化村级组织民主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高度重视和切实改进信访工作,深入基层,主动了解群众诉求,严肃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合法的问题。
(三)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
1.切实抓好党章的学习,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自觉性。运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继续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对广大党员干部加强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教育。把法纪教育、廉政勤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针对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开展岗位廉政培训。深入开展新创廉政歌曲传唱等活动,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