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价格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市场定价的范围,建立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深化垄断行业价格改革。扩大资源费的征收范围,推进水、土地和能源价格改革。通过优化资源配置等手段,解决部分医疗卫生和教育等服务领域收费不合理现象。对直接关系群众生活的商品与服务,加强价格执法检查,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第二节 健全现代市场体系
现代市场体系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一五”期间,要以建设和发展要素市场为重点,按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要求,建成较为健全的现代市场体系。
发展资本市场。努力培育和利用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支持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推进企业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鼓励发展创业投资市场,拓展直接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份额,建立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稳健发展期货市场,努力创建多元化、多层次的区域资本市场体系。
规范土地市场。建立统一、规范的土地市场体系,完善土地有形市场。在完善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工业用地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改革和完善现行征地制度,建立公正平等的征地机制,加快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改革,建立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机制,合理分配土地收益。
发展技术市场。推动科技成果进入市场,交易价格由市场决定。建立健全技术商品交易活动规则,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切实依法保护知识产权。
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加快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贯通步伐,坚持公益性的发展方向,建立统一互联、开放有序、信息共享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对现有人才、劳动力市场的整合,全面建立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利用信息手段,发展网上人力资源市场。促进各类用人单位通过市场自主择人,人才和劳动力进入市场自主择业。
发展行业组织和中介组织。坚持“政会分开”,改变行业组织双重管理体制,推进行业协会改革。鼓励以企业为主体,按照“四自”原则,建立各种行业协会(商会),推动行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有序发展。调整行业组织布局结构,初步建立与我省产业结构、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业组织体系。
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和完善市场政策法规,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整顿、规范食品、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
第三节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提高国有资本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关键领域的集中度,增强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命脉行业的控制力。加快省属国有企业和大型国有企业改制,全面完成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和企业制度。推进垄断行业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探索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产生机制,培育发展职业经理人市场。继续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
第四节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全面落实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保护私有财产。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平等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民营经济外向发展,支持民营经济与外资经济合作。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转换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机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家素质。增强自主创新和技术创新能力,提高民营经济竞争力。到2010年,民营经济创造的增加值占国民经济比重提高到40%左右。
第十二章 对外开放
顺应经济全球化潮流,全面推进经济国际化进程,提高对外开放的层次和水平,增强开放对发展和改革的促进作用。
第一节 提高对外贸易水平
建设外贸强省。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促进江苏由外贸大省向外贸强省的转变。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推进高新技术产品和装备制造等附加值高的产品出口,扩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出口,增强自主品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推进外商投资企业提升产业层次和加工深度,提高其出口商品的国内增值率。提高加工贸易产业层次,引导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提高加工贸易的附加值,注重发展一般贸易,提升中高端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提高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积极开拓新兴市场,努力化解市场风险,规避贸易壁垒,解决贸易争端和纠纷。优化进口产品结构,重点引进国内市场紧缺的资源、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和软件等,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建立面向国际市场的营销体系。加快建立具有国际营销经验的人才队伍,鼓励企业通过自建、合作、并购等多种途径,建立海外营销网络,充分利用国际性商务活动,发展营销代理,拓宽销售渠道。
专栏18:全球国际贸易发展趋势
东南亚金融危机以后,2002年国际贸易开始有所恢复,贸易额增长约为2.5%,高于全球产值的增长。其中商务服务贸易增长了5%,高于货物贸易的增长,其他商业服务的出口增长远远大于旅游和运输服务的增长,制成品出口的增长高于矿产品和农产品出口的增长。未来国际贸易仍将呈现上述特征。
从国际贸易的地区分布看,亚洲和转型经济国家的贸易增长强劲,西欧贸易停滞,拉丁美洲贸易出现紧缩。中国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得到进一步的增强,2004年,中国货物贸易出口总额5934亿美元,同比增长35%,占全球出口总额的6.5%,进口5614亿美元,同比增长36%,占全球进口总额的5.9%,出口和进口均排全球第3位。中国服务贸易出口总额589亿美元,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2.8%,在全球排名列第9位,进口总额697亿美元,占全球服务贸易进口总额3.3%,在全球排名列第8位。
第二节 优化利用外资结构
继续扩大吸收外资规模,结合江苏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与增长方式转变,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引资,吸引跨国公司把更高技术水平、更大附加值含量的加工制造环节转移过来,有序承接国际现代服务业转移,鼓励跨国公司设立研发机构、服务中心和地区总部,扩大服务业和农业招商引资,提高服务业在利用外资中的比重,到2010年,全省服务业利用外资比重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加大同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积极稳妥地利用境外贷款,创新利用外资新方式。
专栏19:全球跨国直接投资变化及趋势
全球对外直接投资(FDI)经历了1991年以来的稳定增长、1999年和2000年的大幅度上升,2001年出现了急剧下降的态势。跨国并购成为推动发达国家FDI增长的主要力量,占全球FDI的80%左右。1990年到2002年,全球FDI流向三次产业的比重由9:44:47变化为4:29:67,服务业吸引FDI的比重上升了20个百分点,而制造业吸引FDI的比重下降了15个百分点。2003年流入中国的FDI占全球的比重接近10%,其中制造业占70%,服务业仅占20.4%。FDI在未来中期内前景是比较乐观的,流入中国的FDI将会继续上升,其中服务业吸引外资将呈现较快增长态势。
第三节 提高经济国际合作水平
积极开展对外经济合作。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拓展聚集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的空间,促进内外资源合理配置、内外市场互为补充,在积极参与国际合作的过程中提升经济素质和综合竞争力。引导和支持外资企业加快实施产业配套、技术研发、管理人才的本土化步伐,促进外资企业落地生根。支持本土企业与外资企业配套合作,借助外资企业的品牌、市场、技术和管理优势,提高本土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推进本土企业国际化。
加快“走出去”步伐。支持企业以周边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为重点,促进电子、轻纺、机械等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建立境外生产加工基地,鼓励企业以合资、合作及独资等方式开展境外资源利用,鼓励企业以并购、租赁等方式到发达国家开拓市场。积极探索建立境外相对集中的加工区域。不断提高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层次,拓展对外工程承包领域,积极有序开展对外劳务合作,加快制定对外投资法律法规,健全对外承包工程促进体系和对外劳务合作管理体系。鼓励企业在海外建立资源、能源供应基地,特别是在国外生产初级产品到国内进行深度加工。鼓励企业到境外融资,开拓海外资本市场,做强做大企业。
第四节 加快人才国际化步伐
重点培养造就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通晓国际经济贸易规则的高层次的人才队伍。以重大科研项目、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项目、重点学科、重点科研基地为载体,加大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力度,集聚和培养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骨干人才。发展与国际接轨的人才服务机构,加快建立国际互认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积极引入适应江苏需要的国际职业资格证书标准体系。充分尊重人才,建立能体现人才价值、灵活有效的薪酬机制,创造宽松的氛围,为国际人才来江苏创新创业提供良好的环境。
第五节 提高开发区发展水平
促进开发区集聚集约发展。充分发挥苏州工业园区等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的示范带动作用,重点引进基地型、龙头型的大项目和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研发机构、营销中心。合理确定开发区的主体功能,以产业链整合生产和服务,强化企业间的专业化分工与协作,发展专业特色园区,促进开发区由集中发展向集聚集约发展提升。推进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等特殊功能区的建设。把开发区建设成为吸引外资的密集区、先进制造业的集聚区、科技创新的核心区、体制创新的先行区、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示范区,增强整体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
加强开发区管理体制创新。鼓励开发区深化管理体制改革,防止旧体制复归。注重提高开发区规划水平,强化开发区功能创新,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能力,形成与国际接轨的管理方式和良好的投资环境,增强生产要素集聚功能。积极打造开发区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完善的招商引资、审批代理、法律咨询、信息、培训等服务,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降低交易成本,提升管理水平。支持宿迁市与苏州市以及苏南和苏北其他各市探索开发区联动发展的新模式。
第四篇 规划保障和规划实施
第十三章 经济调节
积极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把握全省经济发展走势,高度关注民生,加大公共产品供给。加强公共政策与规划之间的协调,合理运用财政、投资、信贷、土地和价格政策工具,保持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第一节 调整积累和消费比例
积极提高消费率。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比例,降低积累率,提高消费率,重点向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倾斜,为经济发展提供内在动力。大力提高低收入居民收入,扩大中等收入人群比例,增强整体消费能力。保持物价总体水平基本稳定。努力调控价格总水平保持小幅增长,稳定投资品和消费品价格。实施积极的消费政策,加快发展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消费服务,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和消费方式,扩大居民消费需求,提升消费层次,促进经济良性发展。到2010年最终消费率在2005年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左右。
保持投资稳定增长。着力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十一五”期间,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为60000亿元,总投资率有所下降。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继续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加大对农业投入的力度。积极发展先进制造业,注重工业产品附加价值的提高,增加对先进制造业的投入。高度重视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提高服务业投资在总投资中的比重。通过增量投入带动存量结构的调整。进一步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激活民间投资,更好地发挥股票、企业债券在融资中的作用,扩大企业境外上市融资的比例,鼓励发展创业投资,积极探索促进民间资本向投资转化的新机制。
第二节 合理配置财政资源
遵循公共财政服从于公共政策的原则,确保公共财政资源的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重大公共政策之间相互配合和协调。“十一五”期间,省级公共财政的配置方向是,优先投向农业、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科技进步、公益文化、防灾减灾、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等领域。整合各项专项资金,优化配置,强化管理,确保投向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收支审计。严格控制行政经费增长,厉行节约。加强对经济相对薄弱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加大对人力资本和研发的投入,运用税收杠杆促进产业政策落实。
第十四章 重大工程
从战略上实施一批事关江苏发展全局的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工程,是提高江苏综合竞争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保障。“十一五”期间,组织实施300项重大项目,总投资达11000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的比重为18%左右。
专栏20:“十一五”重点项目分布和结构
“十一五”期间,我省围绕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等八大重点领域和方向,规划重点项目740个,总投资约2.2万亿元,“十一五”期间计划完成投资约1.7万亿元。其中,“十五”结转在建项目209个,新开工项目466个,开展前期工作的储备项目65个。
按项目行业类别划分,基础设施项目188个,“十一五”计划完成投资7200亿元;产业发展项目496个,“十一五”计划完成投资9300亿元;社会事业项目56个,“十一五”计划完成投资490亿元。
按项目投资规模划分,投资在100亿元以上的项目47个,“十一五”计划完成投资6200亿元;投资在50-100亿元之间的项目81个,“十一五”计划完成投资3300亿元;投资在10-50亿元之间的项目366个,“十一五”计划完成投资6200亿元;投资在10亿元以下的项目246个,“十一五”计划完成投资1200亿元。
按项目区域布局划分,省直及跨区域项目155个,“十一五”计划完成投资5600亿元。地方项目585个,“十一五”计划完成投资11400亿元,其中:苏南项目230个,“十一五”计划完成投资5600亿元,苏中项目159个,“十一五”计划完成投资2700亿元,苏北项目196个,“十一五”计划完成投资3100亿元。
1、现代综合运输体系工程。以形成7大综合运输通道为重点,完善高等级公路网,加快深水海港、国际空港的建设,积极发展轨道和航道等大容量交通运输方式,建设和改善乡村道路,建设各种交通方式无缝连接的换乘中心。
2、能源建设和保障工程。新建、续建一批电源点,在建设燃煤电厂的同时,大力推进风力发电、核电等新能源建设,建立能源资源供应基地,加快电网建设,增强北电南送能力,全面推进节能。
3、信息化建设工程。以省地理空间信息基础框架为基础,加快电子商务综合平台、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和全社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积极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建设高效、安全、可靠的现代信息基础设施网络。
4、防洪减灾和水资源保障工程。完善防洪减灾、水资源供给、水资源保护三大体系,重点实施南水北调东线一期、流域防洪、海堤达标、水库加固、区域治理、城市防洪、区域供调水及水资源保护等工程。
5、生态省建设工程。重点实施长江、太湖、淮河和南水北调东线等流域性的污染治理,在沿江、沿海等区域建设一批生态项目,实施全省森林资源倍增计划,实施城乡环境污染治理。
6、科技创新工程。重点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农业、社会发展和前瞻性基础研究等方面44个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健全完善科技公共服务9大平台,加快研发机构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积极保护知识产权。
7、人才强省和教育现代化工程。加快实施一批人才培养计划和人才引进计划,重点推进“江苏人才国际化工程”和“技能振兴行动”。强化农村义务教育,扩大职业教育规模,推进高等教育现代化。加快教师队伍培训、教学设施完善和课程设置改革进程。
8、医疗卫生服务和食品药品安全体系建设工程。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健全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监督体系和食品药品安全体系。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加快医疗卫生资源整合,推进卫生体制改革。
9、劳动和社会保障体系工程。充实各项社会保障基金,建设社区服务平台,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健全和完善就业再就业资金专项,建设实训基地,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劳动执法监督,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0、文化大省建设工程。加强艺术精品生产,重视农村文化建设,保护文化遗产,培育文化产业,发展一批具有竞争力和引领作用的文化企业(集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11、农业支持和保障工程。重点加强种养业良种、科技推广服务、动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农业信息、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经营与行政执法管理等工作,构建支持保护有力、服务快捷高效、监管规范有序的农业支持与保障新体系。
12、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工程。重点建设预警监测系统、应急指挥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决策咨询系统、救灾和救助系统、物资和装备保障系统、教育培训系统,建立应急联动体系、应急响应机制,整合各类应急资源,建设专业化抢险救援队伍,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第十五章 实施机制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是确保“十一五”规划目标顺利实现的重要条件。要从建立体系、完善机制、分类指导、组织落实、监督检查等方面,形成“十一五”规划实施的有效机制。
第一节 建立完备的规划体系
“十一五”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和市县发展规划。总体规划是统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发展规划,是编制其他各类规划的依据。区域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区域的落实,是总体规划在区域上的延伸和细化。专项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落实,是总体规划在领域上的延伸和细化。市县发展规划是以市县行政单元为中心地域编制的发展规划,是总体规划在市县行政区域的延伸、细化和落实。省政府组织编制和实施5个区域规划和26个专项规划,编制全省空间布局总体规划。根据本规划,修编各级土地利用和城市总体规划。
表9:“十一五”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目录
┌───┬───────────────────────┬───────────┬─────┐
│序号 │ 规划名称 │ 牵头单位 │审批主体 │
├───┴───────────────────────┴───────────┴─────┤
│ 区 域 规 划 │
├───┬───────────────────────┬───────────┬─────┤
│ 1 │江苏省空间布局总体规划 │省发展改革委 │ 省政府 │
├───┼───────────────────────┼───────────┼─────┤
│ 2 │江苏省沿江开发总体规划 │省发展改革委 │ 省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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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江苏省沿东陇海线产业带建设总体规划 │省发展改革委 │ 省政府 │
├───┼───────────────────────┼───────────┼─────┤
│ 4 │江苏省沿海开发总体规划 │省发展改革委 │ 省政府 │
├───┼───────────────────────┼───────────┼─────┤
│ 5 │江苏省沿沪宁线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总体规划 │省发展改革委 │ 省政府 │
├───┴───────────────────────┴───────────┴─────┤
│ 专 项 规 划 │
├───┬───────────────────────┬───────────┬─────┤
│ 1 │江苏省“十一五”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专项规划 │省发展改革委 │ 省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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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江苏省“十一五”能源建设和保障专项规划 │省发展改革委 │ 省政府 │
├───┼───────────────────────┼───────────┼─────┤
│ 3 │江苏省“十一五”国土资源开发与保护专项规划 │省国土资源厅 │ 省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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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江苏省“十一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专项规划 │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 省政府 │
├───┼───────────────────────┼───────────┼─────┤
│ 5 │江苏省“十一五”农村人口转移专项规划 │省发展改革委 │ 省政府 │
├───┼───────────────────────┼───────────┼─────┤
│ 6 │江苏省“十一五”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规划 │省发展改革委 │ 省政府 │
├───┼───────────────────────┼───────────┼─────┤
│ 7 │江苏省“十一五”水利发展专项规划 │省水利厅 │ 省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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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江苏省“十一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 │省教育厅 │ 省政府 │
├───┼───────────────────────┼───────────┼─────┤
│ 9 │江苏省“十一五”科学和技术发展专项规划 │省科技厅 │ 省政府 │
├───┼───────────────────────┼───────────┼─────┤
│ 10 │江苏省“十一五”卫生发展专项规划 │省卫生厅 │ 省政府 │
├───┼───────────────────────┼───────────┼─────┤
│ 11 │江苏省“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规划 │省人事厅 │ 省政府 │
├───┼───────────────────────┼───────────┼─────┤
│ 12 │江苏省“十一五”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省劳动保障厅 │ 省政府 │
├───┼───────────────────────┼───────────┼─────┤
│ 13 │江苏省“十一五”重大项目和政府投资专项规划 │省发展改革委 │ 省政府 │
├───┼───────────────────────┼───────────┼─────┤
│ 14 │江苏省“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专项规划 │省发展改革委 │ 省政府 │
├───┼───────────────────────┼───────────┼─────┤
│ 15 │江苏省“十一五”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 │省发展改革委 │ 省政府 │
├───┼───────────────────────┼───────────┼─────┤
│ 16 │江苏省“十一五”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省发展改革委 │ 省政府 │
├───┼───────────────────────┼───────────┼─────┤
│ 17 │江苏省“十一五”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规划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 省政府 │
├───┼───────────────────────┼───────────┼─────┤
│ 18 │江苏省“十一五”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 │省发展改革委 │ 省政府 │
├───┼───────────────────────┼───────────┼─────┤
│ 19 │江苏省“十一五”信息化建设专项规划 │省发展改革委 │ 省政府 │
├───┼───────────────────────┼───────────┼─────┤
│ 20 │江苏省“十一五”经济体制改革专项规划 │省发展改革委 │ 省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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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江苏省“十一五”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 │省发展改革委、省海洋局│ 省政府 │
├───┼───────────────────────┼───────────┼─────┤
│ 22 │江苏省“十一五”经济国际化专项规划 │省发展改革委 │ 省政府 │
├───┼───────────────────────┼───────────┼─────┤
│ 23 │江苏省“十一五”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规划 │省经贸委、省环保厅 │ 省政府 │
├───┼───────────────────────┼───────────┼─────┤
│ 24 │江苏省“十一五”食品安全保障专项规划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省政府 │
├───┼───────────────────────┼───────────┼─────┤
│ 25 │江苏省“十一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 │省安监局 │ 省政府 │
├───┼───────────────────────┼───────────┼─────┤
│ 26 │江苏省“十一五”防灾减灾专项规划 │省发展改革委 │ 省政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