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科学的区域调控框架。根据空间开发功能分区,在土地、人口、财税及资源配置等方面适时实施差别化的政策,推动省内资源跨区域的合理流动和有效利用。完善城镇体系布局,有针对性地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立足全局、面向长远制定资源跨区域调动方案,逐步形成新的区域调控框架。
表6:区域调控政策框架表
┌────┬───────┬───────┬───────────┬───────────┐
│ │优化开发区域 │重点开发区域 │ 限制开发区域 │ 禁止开发区域 │
├────┼───────┼───────┼───────────┼───────────┤
│ │ │支持基础设施 │公共服务、生态建设、转│公共服务、生态建设、转│
│财政政策│鼓励科技创新 │ │ │ │
│ │ │建设 │移支付、生态环境补偿 │移支付、生态环境补偿 │
├────┼───────┼───────┼───────────┼───────────┤
│ │提高产业层次,│加快产业发展,│适度发展特色产业,开发│严禁不符合功能定位的 │
│产业政策│ │ │ │ │
│ │促进产业升级 │促进产业集聚 │生态产业和观光产业 │开发建设活动 │
├────┼───────┼───────┼───────────┼───────────┤
│ │严格控制建设 │适当扩大建设用│ │ │
│土地政策│ │ │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 │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 │
│ │用地增量 │地供给 │ │ │
├────┼───────┼───────┼───────────┼───────────┤
│ │促进外来人口 │加快城市化,促│ │ │
│人口政策│ │ │控制流入、鼓励流出 │控制流入、鼓励流出 │
│ │本地化 │进人口集聚 │ │ │
└────┴───────┴───────┴───────────┴───────────┘
第四节 健全区域合作互动机制
促进省内区域合作。加强跨地区的统筹规划,促进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实现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完善南北结对挂钩机制,鼓励和支持各地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协作和人才交流。抓紧研究制定鼓励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
促进长三角区域合作。充分利用长江三角洲区域合作机制,以上海举办世界博览会为契机,加快推进区域合作。深化沪苏浙在交通、科技开发、信息网络、流域水利治理、生态环境治理、旅游、人力资源、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合作,协调区域内市场竞争规则,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区域共同市场。消除生产要素跨地区流动的障碍,加强产业合作,在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促进区域经济的优化布局和产业的集聚发展。充分利用上海在金融、贸易、技术、人才、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加强与上海的合作,密切江苏沿江、沿海地区与上海、浙江的联系,共同构建以上海为龙头的长三角城市群。发挥我省江海联动的优势,呼应我国“中部崛起”战略,加强与长江中上游地区的区域合作,共同开发“黄金水道”,全力建设长江沿江经济带,建成全国最重要的产业集聚区。
促进与西部地区合作与交流。坚持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加强省际间经济技术协作,重点推进资源合作,积极开拓西部市场,拓展江苏发展空间。继续做好对口支援拉萨、三峡库区移民、苏陕挂钩协作和干部援助新疆伊犁州等工作。加强与陇海兰新铁路沿线地区和资源富集省份的经济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第八章 和谐社会
坚持以人为本,兼顾国家、企业、群众三者利益,兼顾发展能力强的和发展能力弱的群体的利益,兼顾改革中得益较多和得益较少群体的利益,兼顾社会中先富与后富群体的利益,兼顾不同行业群体的利益,认真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妥善处理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第一节 坚持富民优先
积极鼓励创业。大力弘扬创业精神,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积极推动民众创业、自主创业、艰苦创业,提高经营性、资产性收入在城乡居民收入中的比重。制定和完善政策措施。加大金融财政政策对民众创业的扶持力度。建立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实施创业辅导工程,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创业成功率。加强对创业者劳动成果和合法权益的保护,提高创业者的社会地位。
努力扩大就业。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实行就业再就业目标责任制,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市场主导就业、政府促进就业、个人自谋职业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加快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继续实施并完善财税、信贷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就业。建立困难群体再就业援助制度,通过增加培训经费、政府购买岗位、实行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方式帮助困难群众就业。建立失业监测预警机制,严格控制失业率,裁员超过一定比例的实行事前报告制度,企业改制、破产前应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并落实职工安置及社会保障资金,防止把富余人员集中推向社会。建立健全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加大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投入。充分发挥社区在促进就业中的作用,加强街道、社区就业再就业平台建设。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促进和规范就业中介组织发展,鼓励开展就业信息、技能培训、劳务租赁、劳务输出和海外劳务等业务。强化对劳动者的就业技能培训,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重点实施新技师培养倍增计划,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再就业培训计划,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普遍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办法,保护劳动者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专栏10:“十一五”期间我省就业形势分析
“十一五”期间,我省就业将面临较大压力,压力主要来自几个方面:一是未来几年正值我省劳动力增长高峰期,预计每年新增劳动力50万人左右;二是我省城市化进入加速推进期,按照到2010年达到55%的城市化目标,预计每年将有70-80万农村人口转变为城镇人口,其中50%以上是需要就业的劳动力;三是外省流入我省的劳动力还将持续增加。以此推算,“十一五”期间我省需要增加400万个左右城镇就业岗位,才能基本实现就业的总量平衡。
扩大中等收入人群比重。积极提高居民收入,重点提高居民经营性收入和资产性收入,建立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引入合伙人制度,促进多元化、灵活的投资机制形成。稳步提高工资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加快建立职工收入随企业效益增长而增长、公务员收入随经济增长而增长、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养老金)随在职职工收入增长而增长的长效机制。积极调整收入分配,不断提高中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逐年提高最低工资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困难人群的生活补贴。加强收入监管和税收征管力度,强化收入调节的功能。努力形成“两头小、中间大”的收入分配格局。到2010年,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达到40%左右。
专栏11:中等收入人群比重分析
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的收入分配结构是最稳定的社会结构,中等收入群体在发达国家一般在60%左右。在我国,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标准,家庭年收入6-50万元之间为中等收入家庭,以此测算,目前,我国中等收入人群约占5%,我省中等收入人群比重接近20%。
提高生活质量。加强城乡居民社区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功能,使居民享有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管理有序、生活便利的社区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和用药安全。丰富群众的文化娱乐生活,普及文化设施,提高娱乐消费水平。加快城市内部和城乡之间公共交通建设,形成便捷、舒适、高效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提高出行效率。推行带薪休假。努力使全省城乡居民喝上干净水、吃上放心食品、呼吸上新鲜空气、走上快速便捷路。
第二节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把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及能力作为重要目标,加大公共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加快建立统筹城乡、覆盖广大劳动者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加快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到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等广大劳动者,重点将非公所有制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城镇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范围。加强对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参保缴费;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在农村逐步建立和完善由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组成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老年农民救助制度,使广大农民老有所养。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鼓励城乡居民参加各种类型的商业保险。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层次。积极推广实施和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建立多层次保障体系。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完善适合不同人群和满足多层次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障体系,协同推进生育保险。合理拓展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完善工伤保险政策和标准体系,建立工伤储备金制度。继续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的社会保障支出比重。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基金,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覆盖面。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及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总体水平,使广大参保对象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健全省级基金预算管理和省级调剂金制度,完善困难市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办法。强化社会保障的公共服务及信息网络建设,将服务的网络延伸到街道、社区及乡镇,将社会保障卡发放到广大参保对象;实施“金保”工程,提高社会保障信息化水平和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
切实关心困难群众。关心被征地农民、下岗失业职工、城市住房拆迁居民等困难群众,完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证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解决好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逐步解决困难家庭看病难问题,确保每个困难家庭的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扶持困难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确保江苏每个考上大学的学生不因贫失学。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积极发展“红十字”、慈善事业和公益性基金会组织等事业,建立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机制。发挥慈善机构的作用,多元化、多渠道、多形式筹募慈善资金,开展各类慈善活动。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导咨询。
第三节 建设文化大省
按照建设文化大省的要求,加快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市场体系的建设,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努力多出人才多出精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加快文化事业建设。增加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建设一批功能实用、标准较高的文化产业设施,重点建设江苏大剧院、江苏广电城、江苏美术馆新馆、南京博物院二期等工程,加强乡镇文化站建设,改善基层文化设施条件。完善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加大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弘扬具有江苏特色的优秀文化。积极推进重大社会科学学科的建设,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加强档案资源建设,保护档案文献遗产,推进档案数字化,提高档案馆服务功能。做好地方志编纂工作。积极打造江苏文化品牌,精心组织精神文化产品生产,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精品力作,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消费需求。
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完善和落实文化产业政策,大力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水平,建设一批实力雄厚、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壮大文化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扶持开发一批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文化产业新品。高度重视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领头人、专业人才和复合型人才,推动我省文化产业发展。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围绕做大做强文化集团、增强中小文化单位活力、促进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的目标,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加快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推进国有文化企业的分类改革。积极调整文化资源配置,盘活存量,优化增量,逐步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形式投入文化事业,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加快培育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加强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建设,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立健全市场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程度。
发展体育事业。全面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增强人民体质。高度关注青少年身体健康,着力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重视发展农村体育事业,以社区为重点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提高竞技体育水平,积极承接和举办好重大体育赛事。探索体育运动项目面向社会、面向市场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加快体育场馆多元化经营。
第四节 发展卫生事业
把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服务作为“十一五”期间的重要任务,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切实推进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健水平和健康水平。
加强公共卫生建设。高度关注人民健康,加大政府对公共卫生的投入力度,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加快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高结核病、血吸虫病、艾滋病、乙肝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控能力,继续降低重大传染病的危害。加强和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对能力。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条件,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工作,重点建设农村地区妇幼卫生服务机构,提高综合服务能力。
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整合城市公共医疗资源,鼓励城市卫生资源向农村辐射,扩大农村和基层公共卫生资源的比重。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强化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在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中的基础地位,将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构建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理分工、相互合作、双向转诊的两级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切实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形成以县乡两级、乡村一体、防治结合、分工合理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疗装备水平和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改善农村的医疗卫生状况。推进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确保农民用药安全、有效、方便、经济。
专栏12:社区卫生工程
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建成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的目标。利用现有的一、二级医院,整合其它卫生资源,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有效引导卫生资源向基层流动,建设1000个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养2万名合格的社区卫生人才,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卫生服务量达到总量的40%以上,逐步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原则,加快公立医疗机构改革改组,整合医疗卫生资源。鼓励社会资金、外资进入医疗市场,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和投入机制。改变“以药补医”状况,合理确定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监管,纠正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积极稳妥地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提高财政对贫困地区农民的新型合作医疗补助标准,探索农村医疗保险新途径。力争到2010年新型合作医疗基本覆盖全体农村居民。
第五节 强化社会公共管理
建设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和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实施分级管理,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和地方应急预案。强化公共场所应急体系建设。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
专栏13:突发公共事件及预警的分类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经济安全事件五类。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发生的严重程度,应急预警分为四级,由重到轻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行政执法,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限期整改,直至关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的责任。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十一五”期间,全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力争每年下降2.5%。
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强防洪减灾薄弱环节建设,增强防治洪涝灾害的能力。加强气象、地震、地质和风暴潮等灾害监测预报工作,建立重大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服务体系,加快防灾减灾系统现代化建设步伐,重点加强人口和产业密集地区防灾减灾设施建设,提高防灾减灾和灾害治理能力。健全自然灾害管理体制,完善社会动员机制,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减少灾害损失。
第六节 加强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弘扬以“创业创新创优”为核心的新时期江苏精神,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平安江苏建设,着力构建诚信江苏,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在全社会形成艰苦创业、开拓创新、争先创优的社会主义新风尚。大力倡导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特别要加强青少年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和法制教育。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抵制封建迷信。深入开展以城市、社区、行业、“窗口”单位和村镇为重点的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